中國臺灣網(wǎng)6月10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中市男子田文鑫因不滿樓上鄰居長期喧嘩,在深夜喝酒后,拿柴刀、汽油上樓砍殺鄰居,再潑汽油縱火,造成1死多傷。臺灣最高審判機關(guān)今天以殺人等罪,判處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quán)終身定讞。
判決指出,52歲、住在臺中市豐原區(qū)的田文鑫因不滿樓上住戶長期喧嘩,讓他經(jīng)常睡不著,多次反映都未獲改善,去年10月3日晚間9時許,田文鑫在住處喝酒后,想起長期被噪音干擾,越想越氣,因而帶著事先準備好的柴刀、汽油與打火機上樓。
判決指出,正巧樓上住戶大門沒鎖,田文鑫因而先在門外潑灑汽油,進門看見歐姓婦人獨自坐在沙發(fā)上,憤而持柴刀向歐婦猛砍數(shù)刀,再砍殺走出房門的劉姓男子,并不顧屋內(nèi)還有4名兒童,放火燒屋,準備同歸于盡;饎萁(jīng)消防人員撲滅后,遭砍殺的劉姓男子當場死亡,屋內(nèi)兒童遭嗆傷。
檢方起訴時,認為田男惡性重大,求處死刑;但臺中高分院審理時,合議庭認為,被告犯后坦承犯罪,良知未泯,并審酌田男若服刑25年后假釋出獄,已70多歲,殘余生命有限,因而判處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quán)終身。臺最高審判機關(guān)今駁回被告上訴,全案定讞。(中國臺灣網(wǎng)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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