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8月10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邱姓貿易商為續(xù)聘雇傭期滿應離臺的印尼女傭,說服妻子離婚,和女傭假結婚以將其迎娶回家;沒想到丈夫不僅假戲真做,而且還對元配施以家暴,盛怒之下,元配向臺北地檢署自首偽造文書假離婚。
李姓婦人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當庭控訴丈夫翻臉不認人;邱堅稱,他和32歲的印尼女傭是因為真愛而結婚。檢方調查發(fā)現邱到印尼娶妻時,由李婦代辦文件,據此認為“協(xié)助前夫娶妻”的劇情不合理,認定婚姻造假,起訴3人。
據調查,邱姓商人(52歲)和李姓婦人(49歲)于1985年結婚, 1990年生了一對龍鳳胎,來年通過中介,引進印度尼西亞女幫傭照顧小孩。1994年,3年聘雇期滿。邱想再聘這名女傭赴臺,照顧生病的他及年幼小孩,因當時臺灣地區(qū)有關規(guī)定已不開放外傭赴臺工作,邱竟想出“娶回家”伎倆。
邱先說服妻子和他離婚,再于1994年10月飛往印尼娶女傭。1995年2月,女傭再度赴臺,同樣住在邱家?guī)蛡颉2涣,李姓婦人來年發(fā)現兩人竟假戲真做,在房間內擁抱。由此夫婦頻頻爭吵,去年感情惡化,邱還涉嫌家暴。李婦決定申請保護令,對丈夫提告?zhèn)ψ,同時自首假離婚的罪行。
經調查,邱供稱在印尼雅加達結婚時,曾宴請女傭的親友,沒有付聘金。但女傭不僅忘了結婚日期,還稱男方給了父母聘金,宴客時沒有認識的人到場,兩人供詞不符。
此外,女傭定期領薪,而且邱沒有在臺灣宴客,親友也不知道他娶了印尼女傭為妻,檢方認定邱與女傭沒有結婚真意,采信李婦假離婚的說法。(中國臺灣網 黃艷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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