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中央社”報道,臺北市一名70歲范姓老翁搭公車時公然露出下體,旁邊少年嚇得狀告司機并報警處理。范姓老翁辯稱失智,偶爾會忘記拉拉鏈,但法官未采信,依公然猥褻罪判他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范姓老翁在2011年6月間搭公車時,坐在一名少年旁邊,范姓老翁竟拉開長褲拉鏈,裸露私密部分給少年看,少年嚇得狀告公車司機,司機隨即暫停路旁報警處理。
開庭時,范姓老翁坦承當天衣衫不整,但辯稱自已年事已高,偶爾會失智而顧此失彼,忘記自己沒穿好褲子,絕無刻意裸露下體騷擾別人。但少年堅稱,范姓老翁露下體刻意側身靠近他。
法官調查發(fā)現(xiàn),范姓老翁當天有穿內褲,若非刻意翻動褲子,少年怎么可能會看見他的下體,且少年指證范姓老翁刻意將身體靠近他,顯見范姓老翁主觀上有裸露生殖器意圖,依公然猥褻罪判他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