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13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二次金改案,臺灣“高等法院”今天改判陳水扁18年徒刑、妻子吳淑珍11年徒刑。吳淑珍委任律師林志忠認為“判決太離譜”,將提起上訴。
據(jù)報道,陳水扁遭控利用金控并購,向企業(yè)索賄及洗錢,臺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陳水扁從一審無罪,被改判18年徒刑,并科罰金1.8億元(新臺幣,下同),剝奪公權(quán)9年;吳淑珍11年徒刑,并科罰金1.2億元,剝奪公權(quán)8年。
吳淑珍委任律師林志忠指出,“判決太離譜,怎么會判成這樣?”林志忠表示,吳淑珍最近長痔瘡到醫(yī)院開刀,身體狀況不佳,目前還沒與吳淑珍聯(lián)系上,律師團將提起上訴。(中國臺灣網(wǎng)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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