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11月16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苗栗縣警方7月逮捕一名男子,該男子涉嫌以高價商品裝入低價物品紙箱內結帳的特殊手法行竊,作案地點遍及全臺灣各縣市,并在跳蚤市場擺攤銷贓,苗栗地檢署今日對該男子提起訴訟。
警方調查,46歲的林姓男子自2007年起,多次犯盜竊罪遭法院判刑,出獄后不知悔改,在全臺各縣市多家3C(3C即計算機、通訊和消費電子產品三類電子產品的簡稱)賣場、文具批發(fā)市場行竊。
警方指出,今年7月,男子在苗栗縣一家3C賣場以“移花接木”手法行竊,先破壞光電鼠標、網絡攝影機、無線網卡等高單價3C商品的鐳射防偽標識,再裝入原本盛裝電扇的空紙箱內,最終以600多元新臺幣價格,竊得價值新臺幣4萬5000多元的商品。
據報道,警方調閱賣場及路口監(jiān)視器畫面后,循跡在高雄逮捕林姓男子,并查出他罪行累累,竊得物品后,全部交由弟弟在跳蚤市場販賣。
苗栗地檢署今日認定林姓男子屢有前科、盜竊物品均以販賣為目的,依盜竊罪對其提起訴訟,并要求從重量刑。(中國臺灣網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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