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林銓正找同事代班訊問延長羈押的性侵案被告吳監(jiān)洲,被律師抓包提抗告,“最高法院”撤銷延押,林法官改裁定吳交保5萬元新臺幣,被指輕縱性侵犯,高院昨表示,將由法官自律委員會調查是否有疏失。
蘋果日報報道,有性侵女友前科的吳監(jiān)洲坐牢出獄后,2011年又被女子指控下藥迷奸并偷拍性愛影片,一審判刑14年。吳上訴高院,由法官林銓正審理,兩度裁定延押。
第3次召開延押庭時,林銓正找另名法官王屏夏代為訊問吳,裁定延押;但吳的律師發(fā)現(xiàn)林法官未開延押庭,卻在裁定書上簽名,延押裁定有瑕疵,向“最高法院”抗告成功。
此時吳案審結,合議庭認為吳未迷昏性侵,減刑改判6年徒刑;林銓正認為案子已經審完,無羈押必要,改裁定吳交保。
高院發(fā)言人洪光燦昨表示,雖然第3次延押庭由代班法官訊問,在參酌訊問筆錄后,合議庭法官仍形成正確妥適的心證,決定再延長羈押,符合程序,沒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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