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2月7日消息 臺灣新北市電腦行徐姓負(fù)責(zé)人,涉嫌向顧客兜售李宗瑞性愛錄像,遭法院判決30天拘役,得易科罰金。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1名顧客在2012年9月12日下午,到該電腦行領(lǐng)回維修的計算機時,徐男趁機向顧客指稱,他有李宗瑞性愛影音,可將檔案拷貝給他。
法院表示,顧客以新臺幣700元,向徐男購買16G記憶卡和卡片閱讀機,再請徐男把影音檔案存入記憶卡;徐男事后遭檢舉,經(jīng)警方到店內(nèi)查獲相關(guān)影音和證物,全案才揭露。
徐男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法院審理后,依散布、販賣猥褻物品罪,判決徐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中國臺灣網(wǎng)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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