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24歲莊姓女子去年6月因要出門吃午餐,同居男友卻賴床叫不起,憤而捏打男友手臂,男瘀傷怒告,莊女被依傷害罪起訴。
臺中市莊女與前男友吳姓男子同居,去年6月間中午莊女肚子餓了,要出門吃飯,不滿吳男賴床叫不起來,氣憤捏打吳男手臂,吳男手臂瘀傷,留下約長寬各3公分瘀血。
事后,吳男持醫(yī)院驗傷單及兩人在網(wǎng)絡臉書對話中莊女坦承捏打吳男等證據(jù),控告莊女傷害。此外,吳男并控告莊女盜刷信用卡、莊女也控告吳男傷害等罪,兩人互告后分手。臺中地檢署依傷害罪將莊女聲請簡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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