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4月27日訊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北“高等法院”27日開庭審理“北捷隨機殺人案”,被告鄭捷透過律師撤回上訴,不過認為一審判決違反“兩公約”及“憲法”比例原則,而且鄭捷聲稱自己有不能被判死的理由,還想向被害家屬道歉,被家屬痛批:“不要演戲!”
造成4死22傷慘劇的殺人魔鄭捷,一審時被新北地院依4個死刑,22個5到8年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責加起來,鄭捷總共被判了144年6個月,但檢方與鄭捷都不服判決而提出上訴。
臺北高等法院27日開庭,有6名被害人及被害家屬到庭旁聽,而鄭捷在法警戒護下進入法庭,神情漠然,而且沒有像之前幾次戴著口罩。
鄭捷透過律師表示,撤回對罪名的上訴,自己有不能被判死的理由,爭執(zhí)量刑輕重,遭法官質疑這樣根本不是撤回上訴。
另外,鄭捷也透過律師團表示有意向被害人與被害家屬道歉,但死者李翠云的弟弟痛批“不要用演戲的方式”,鄭捷反復在車廂來回殺人,跟禽獸完全沒兩樣,若想因此脫罪卸責,就不需要司法了。其它受害家屬也不愿接受鄭捷道歉,希望法官判鄭捷死刑。(中國臺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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