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6月27日訊 據(jù)臺灣中廣新聞網(wǎng)報道,臺北市中山區(qū)街頭今年初發(fā)生逼車、夾擊的車禍事故,幸未釀禍。但警方調(diào)查,逼車者是一名38歲的男子,因不滿中學學弟不還賭債,與友人駕車夾擊學弟的車,追逐過程中還與無辜民眾發(fā)生擦撞,再將學弟強押到山區(qū)毆打。臺北地院審理后,依妨害自由罪判刑五個月,如易科罰金,緩刑兩年。
判決書指出,游姓男子因?qū)W弟陳姓男子積欠200萬(新臺幣)賭債,屢次索討欠款都沒有結果。今年1月17日凌晨1點多,得知陳姓男子開車搭載友人出現(xiàn)在臺北市濱江交流道附近,竟伙同數(shù)名友人分別開車尾隨夾擊對方,導致陳姓男子心慌畏懼疾駛逃逸。行經(jīng)中山北路涵洞往新生高架方向時,不慎擦撞到另一輛車而無法行駛。游姓男子等人見狀,下車打破陳姓男子的車窗,強行將對方拖出車外并押上車,載到新北市瑞芳山區(qū)以鋁棒、砂鏟毆打。陳姓男子被打到允諾還錢,游姓男子才將他送去警局投案。
臺北地院審理后,認定游姓男子觸犯“刑法”中的“以非法方式剝奪人之行動自由罪”。審酌被告犯后坦承犯行并為公益捐款,偵查時也針對傷害及毀損部分,與陳姓男子達成和解并履行完畢,因此判處有期徒刑五個月,如易科罰金,緩刑兩年。全案可上訴。(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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