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人治”到“法治”,從“法制”到“法治”,中國法治建設全面提速
在法律的平臺上,更多的普通人拿起法律武器,保護合法權益
“《行政強制法》(草案)有望在2010年年底前通過!
9月22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透露。
此前的8月26日,《行政強制法(草案)》已第三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有專家評論說,這部法律的通過,將與《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一起,奏響我國行政立法“三部曲”,更好地規(guī)范行政權力。
對行政權力的規(guī)范,還有不收費的“民告官”——行政復議。近年來,行政機關每年受理行政復議案約8萬件,其中糾正違法和不當行政行為,以及主動改正、和解、調解的,占33.59%,有效化解了許多矛盾和糾紛,受到公眾好評。
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袁曙宏表示,政府對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方方面面的管理,都實現(xiàn)了從無法可依到有法可依、從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到把依法行政作為基本準則的歷史性轉變。
在《中國走向法治的長征》一書中,英國劍橋大學法學教授蘭戴爾·裴倫堡寫道,“盡管與經濟發(fā)達的西方國家不是一個版本的自由民主,但中國卻是實實在在地從人治向法治轉變,并且,法律在中國經濟發(fā)展中發(fā)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事實上,新中國對法治的追求,從成立之初便開始推進,但60年間也經歷曲折。
1954年,我國第一部社會主義憲法正式頒布。此后在短短兩三年時間里,迅速制定、頒布了近1000件法律、法令和法規(guī)。同時,刑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等基本法律,也在抓緊起草。十年內亂,使我國法治事業(yè)遭受巨大破壞,也讓人們深刻認識到:法治,對一個社會的正常有序運行、對保護一個公民的權利,至關重要。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撥亂反正,中國法治走上了“陽光大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成為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十六字方針。1997年,黨的十五大報告明確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從“人治”到“法治”,從“法制”到“法治”,中國法治建設全面提速:立法步伐持續(xù)加快;依法行政深入推進;司法公正加大保障;公民法律意識不斷提高……
截至今年8月底,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現(xiàn)行有效的法律229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現(xiàn)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guī)7000余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形成。
立法的大門,也越來越多地向公眾打開。200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舉行立法聽證會——個稅法修改聽證會,來自重慶的一名企業(yè)一線工人吳志才,這樣表達自己的感受:“雖然我不是什么大人物,但我要盡量享受自己應有的權利……”
2004年3月,國務院的一份文件引起國內外矚目。這份名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文件,莊嚴向國人承諾,向世界宣告:10年建設法治政府。2004年7月1日,行政許可法實施,給政府的審批權劃上法治的“邊界”,撤銷了重重權力“關卡”。此后,國務院分四批取消了1992項行政審批,地方各級政府共取消、調整77692項行政審批。
狀告公務員錄用存在歧視的乙肝病原攜帶者張先著,為家鄉(xiāng)征地批復狀告省政府的浙江農民張召良,質疑地方法規(guī)與國家法律不一致而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河北老太太王淑榮……在法律的平臺上,更多的普通人拿起法律武器,保護合法權益。依法維權、依法辦事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記者 秦佩華 白 龍)
[責任編輯:陽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