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中午,備受社會關注的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案二審庭審結束。記者專訪了重慶市檢察院文強二審案件出庭檢察員王東,請他就二審中的四大焦點問題進行釋法。
焦點一:關于文強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的“保護傘”問題
針對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文強表示,自己并非是“保護傘”。他說,弟媳謝才萍開賭場被抓后,自己之所以向偵查部門“打了個電話詢問情況”,純粹是看在弟弟的面子上“關照”一下。至于認識龔剛模、馬當這些人,都是有人有意牽線搭橋,并非他主動認識,那些人送錢都是在過節(jié)期間,并無請托事項。
檢察員王東:本案中,文強長期從事公安工作并擔任領導職務,他對什么是違法、什么是犯罪、什么是有組織的違法犯罪,具有足夠的認知能力。在案證據(jù)顯示,2000年以來文強就知道其弟媳謝才萍在外開設賭場,2005年謝才萍被抓后,辦案人員更是明確告知文強,謝才萍組織多人開設賭場、聚眾賭博。此外,文強與岳寧、馬當、王小軍等人交往密切,是這些人經(jīng)營的娛樂場所的座上客,不但有小姐陪侍,甚至為文強提供性服務,因此文強對這些娛樂場所存在的組織賣淫等違法犯罪行為非常清楚,當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一次又一次地奉上賄賂時,他都來者不拒。作為回報,文強在長達多年的時間里利用職權及其地位形成的影響力,干涉案件查辦、阻撓下屬對黑社會性質組織開設的娛樂場所進行查處,庇護這些組織的違法犯罪行為,并非沒有請托事項。其放棄查禁職責的行為直接導致重慶市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滋生蔓延。
至于對黑社會性質組織、領導者是主動認識或是經(jīng)他人介紹認識,并不影響該罪的認定。
[責任編輯:孫金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