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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安全生產出新規(guī) 隱瞞事故真相從重問責縣領導

2011年06月03日 22:08:03  來源:云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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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昆明安全生產事故頻發(fā),昆明市委、市政府辦昨天(1日)印發(fā)了《昆明市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問責辦法》,對14個縣(市)區(qū)、3個開發(fā)(度假)區(qū)管委會以及市政府31個職能部門的縣長(副縣長)、局長(副局長)等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的,將進行嚴厲問責。

  縣(市)區(qū)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有下列5類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問責:未按規(guī)定要求每年開展一次以上安全生產調研的;未按規(guī)定要求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以上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安全生產工作的;未與每個副職領導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并督促落實的;未落實安全監(jiān)管所必需的人員、裝備、經費的;對反映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不及時解決的。

  分管安全生產的副職領導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進行問責,包括未及時組織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未組織制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演練等。其他副職領導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進行問責,包括分管工作范圍內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未到現(xiàn)場組織搶險救援等。

  對有關領導干部的問責,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誡勉談話、取消當年評優(yōu)評先資格、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責令公開道歉、通報批評問責;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調整工作崗位、停職檢查、勸其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

  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經市政府或市安委會督辦仍未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而導致發(fā)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對限期整改后仍達不到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yè)未依法關停,導致發(fā)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干擾、阻礙安全生產事故調查或者“一崗雙責”問責調查的;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將從重問責。

  此外,從昨天召開的全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擴大會議上獲悉,1—6月,全市共發(fā)生各類安全生產事故1714起、死亡227人,同比四項指標“兩降兩升”(事故起數下降17.5%、死亡人數上升4.13%、受傷人數減少23.4%、直接經濟損失上升40.9%)。全市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 (都市時報 記者龐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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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金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