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第一批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名單和立項名單的通知
文物保發(fā)〔2010〕35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廳):
為進一步推動大遺址保護工作,規(guī)范考古遺址公園建設,根據(jù)《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管理辦法(試行)》和《國家考古遺址公園評定細則》等有關法規(guī)性文件要求,國家文物局組織開展了國家考古遺址公園評定工作。根據(jù)各地申請,通過初審、現(xiàn)場考察評分和專家會議評議,依據(jù)專家投票結(jié)果,國家文物局同意圓明園考古遺址公園等12個項目為第一批國家考古遺址公園,晉陽古城考古遺址公園等23個項目獲得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立項。現(xiàn)將第一批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名單和立項名單公布如下(見附件1、2)。
請你局(廳)指導有關單位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一步做好考古遺址公園建設工作,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切實加強遺址的保護、研究、展示和利用。同時,認真做好立項項目的相關工作,按程序及時報批相關建設項目,在條件具備后及時報請評定為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充分發(fā)揮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對地方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的促進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一批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名單
2.第一批國家考古遺址公園立項名單
國家文物局
二○一○年十月九日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