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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拆遷條例等公共決策頻征民意 公眾期待不走形式

2011年06月03日 22:06:00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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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個月來,從《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到北京“治堵新政”、“停車費新政”以及衛(wèi)生部征集是否在面粉中取消使用增白劑等,都引來公眾熱議。

  據(jù)了解,僅國務院法制辦“法規(guī)規(guī)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tǒng)”里,今年就有超過50件的行政法規(guī)草案和部門規(guī)章草案,已完成或者正在公開征求民意。

  事實上,無論是全國人大立法還是國務院行政法規(guī)立法,全文公開征求意見早已有之,立法公開征求意見的制度化確立在2008年。

  2008年4月1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決定,今后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原則上都通過中國人大網(wǎng)公開,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同年3月公布的國務院工作規(guī)則明確,擬定和制定與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草案和行政法規(guī),原則上都要公布草案,向社會征求意見。

  不過,記者對比近期幾件公開征求民意的事件發(fā)現(xiàn),在征集手段、征集方式、反饋結果上存在差異。有的民意征集活動將網(wǎng)絡排除在正規(guī)渠道之外、征集結果未得到反饋等,都是在征集民意活動中已存在的現(xiàn)象。

  問題 1

  網(wǎng)絡平臺時用時棄

  12月13日,“北京治堵意見”公開征求民意,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的公告稱,為“集中智慧、集思廣益、獻計獻策緩解交通擁堵,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和建議,請各界人士踴躍參與!

  根據(jù)首都之窗的公告顯示,參與方式只有信函和傳真兩種,既無在線征集平臺也無征集郵箱,在被認可的正規(guī)征集渠道中,網(wǎng)絡被排除在外。

  但同一天被掛于首都之窗上的《北京市非居住區(qū)停車收費調整方案》(征求意見稿),則添加了在線填寫建議的功能。

  而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稿)》的公告中看到,除了信件和傳真地址外,也給出了電子郵件地址,同時,國務院法制辦網(wǎng)站上的“法規(guī)規(guī)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tǒng)”也可以供網(wǎng)民在線填寫意見。

  問題 2

  征求階段有早有晚

  記者發(fā)現(xiàn),官方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民意應該在什么階段進行,并沒有統(tǒng)一的要求,絕大部分是在制定完成草案后,再向社會征求意見,很少將公開征求民意的方式用在草案制定之前。

  比如,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發(fā)布的“北京治堵意見”,以及很多部門法規(guī)的征求意見稿,都是有了草案之后再征求民意。

  但是,也有在規(guī)劃建議起草之前,就公開向社會征求民意的情況。比如11月2日,發(fā)改委開展“十二五”規(guī)劃建言獻策活動,請全國人民為編制好“十二五”規(guī)劃《綱要》出謀劃策。

  問題 3

  反饋程度參差不齊

  在對征求意見情況的反饋中,內容不盡相同,甚至有的征求意見沒有公開反饋,就直接公布了定稿。這讓意見提交者疑惑,自己的意見是不是被采納,又為何被拒絕。

  今年7月,農業(yè)部就實施珠江禁漁期制度公開征求意見,事過三個月,10月21日,農業(yè)部印發(fā)《關于實行珠江禁漁期制度的通知》,但農業(yè)部并未公布就該制度所征集意見的情況。

  而對于已經公開征集過一次意見的“征收補償條例”,情況說明則非常詳細。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的說明中,詳細寫明了第一次共收到的意見和建議,同時還列出了補償、征收范圍、征收程序、征收實施機構等公眾關心的方面,分別收到的意見數(shù)量,意見主要集中于哪些問題,進行了怎樣的梳理、研討和修改等。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