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記者昨日就吳某某涉嫌包庇飆車案一事發(fā)采訪函至深圳大學黨委宣傳部,經多方核實后深圳大學黨委宣傳部昨晚發(fā)布通報,稱因涉嫌包庇罪被刑拘男子全名“吳煥文”,并非深圳大學學生。昨晚市交警局經與吳煥文父親核實,吳煥文父親稱,其兒子和深大兩名學生組建樂隊,有到深大演奏,確非深大學生。
深圳大學通報稱,對6月4日媒體報道“深圳大學一學生吳某某涉嫌包庇飆車案肇事者侯培慶被刑拘”,深圳大學高度重視,學校保衛(wèi)部與市交警局聯(lián)系,得知報道中所指“深圳大學學生吳某某”,全名吳煥文。學校教務部學籍室馬上進行查證,證實無吳煥文在校信息。學校懷疑吳煥文冒充深圳大學學生,學校保衛(wèi)部立即與福田交警大隊溝通,說明情況。經交警部門6月4日下午對吳煥文的再次提審,吳招供如下:吳煥文,廣州某演藝學校畢業(yè),非深大學生(包括成教學院),亦非深大畢業(yè)生。只是日常租住在深圳大學附近,與深大沒有任何關系。記者了解到,此前在多份筆錄中,吳煥文講述多有變化,曾提及為夜大學生,又講到和深大好友組建樂隊,曾進入深大演出等。 微博“@陽光下隨風奔跑”披露,聽說吳煥文經常與深大表演專業(yè)的同學混在一起,曾成立個樂隊,又常跑到表演專業(yè)的課堂旁聽,但并非深大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