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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釁一次 就反制一次

時間:2012-06-23 10:04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樹欲靜而風不止。6月21日,越南國會通過《越南海洋法》,執(zhí)意將中國的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包含在所謂越南“主權”和“管轄”范圍內,明火執(zhí)仗地侵犯中國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激化中越矛盾和南海局勢,用自己的小九九對抗中越關系和地區(qū)合作大局。這是越南繼日前派戰(zhàn)機對中國的南沙群島進行所謂“巡邏偵察”之后,對中國領土主權的又一次挑釁,性質極其惡劣。

  越南立法罔顧事實,嚴重違背國際法基本原則和精神。無論從歷史角度,還是法理角度,西沙和南沙群島均屬中國固有領土。連上世紀50年代越南官方表態(tài)以及1974年越南的教科書都承認西沙、南沙群島屬于中國領土。越南現(xiàn)在手里少的可憐、拿不上臺面的幾條所謂主權證據(jù)毫無法理根據(jù),根本形不成有效的國際法依據(jù),以此為基礎搞出來的一部國內海洋法并據(jù)此采取的任何行動,都是非法的、無效的。

  越南立法出爾反爾,嚴重違背中越兩國領導人共識和《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精神。去年10月,越南領導人訪華期間,兩國發(fā)表的聯(lián)合聲明和關于指導解決中越海上問題基本原則協(xié)議明確指出,“雙方堅持通過友好協(xié)商,妥善處理和解決海上問題”,“在海上爭議最終解決前,雙方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wěn)定,保持冷靜和克制,不采取使爭端復雜化、擴大化的行動”!赌虾8鞣叫袨樾浴返5條規(guī)定,“各方承諾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使爭議復雜化、擴大化和影響和平與穩(wěn)定的行動”。上述宣言和共識言猶在耳,墨跡未干,越南的立法行為直接違反了上述原則、精神和規(guī)定。這表明,越南在履行兩國領導人共識和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方面缺乏誠意。

  越南立法私心太重,最終只能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越南曾經提出一個2020年海洋戰(zhàn)略,并且一直醞釀海洋立法,此次立法便是企圖以法律的形式將其海洋戰(zhàn)略的主要內容納入其中,為其捏造“西沙群島爭議”、固化所謂“南沙主權”提供法律依據(jù),并通過法律形式為其強化對我島礁的占領、對我海洋權益的侵犯提供一劑強心劑。然而,“不法行為不產生合法權利”是一條基本的國際法原則。如果越南披著自制的“合法”外衣,去侵害中國在南海的島礁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阻撓中國在西沙和南沙海域正常的開發(fā)經營和執(zhí)法管轄,只能使南海問題更加復雜、嚴峻,埋下更多麻煩的種子,甚至導致更多的沖突摩擦,到頭來只能自討苦吃。

  中國一直主張通過和平手段解決國際爭端,與此同時在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問題上從來都不會含糊。

  遠的不說,自2010年以來,中國為使南海成為和平、友好、合作之海,為發(fā)展中越全面戰(zhàn)略合作伙伴關系、維護地區(qū)和平與穩(wěn)定,做出了自己的積極貢獻。但在面對個別國家對于中國領土主權的挑釁之際,中國也絕不會退讓。黃巖島事件就是一個明證。

  中國有必要讓個別國家清楚,在領土主權問題上,對中國挑釁一次,中國就將對其侵權空間壓縮一次,直至其知難而退。(賈秀東 作者為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特聘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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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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