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8·26”延安特大車禍現(xiàn)場因微笑而遭質疑的陜西省安監(jiān)局局長楊達才,因一湖北大學生而重回風口浪尖。9月1日,為弄清“楊局長的手表是否均用其合法收入購買”,三峽大學行政管理大二學生劉艷峰向陜西省財政廳和安監(jiān)局郵寄了信息公開申請書,申請公開“微笑局長”楊達才2011年度的工資收入。
今天下午,劉艷峰接到了陜西省財政廳的特快專遞回復;貜鸵浴皸钸_才個人工資收入事項,不屬于陜西省財政廳政府信息公開范圍”,拒絕了其申請要求。
“對此結果我并不意外,因為官員財產(chǎn)公示制度還沒建立,迄今鮮有這方面的先例!眲⑵G峰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但他認為,依據(j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微笑局長”的工資屬于政府應主動公開的范圍。
“雖然《條例》里沒有明確字句,但官員工資取之于民,與每個公民都有密切利益聯(lián)系!稐l例》第九條規(guī)定:‘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政府相關信息都應該公開!彼硎。
“官員工資收入是否屬于個人隱私?找陜西省財政廳申請公開‘微笑局長’工資是不是找對了地方?”有網(wǎng)民提出這樣的疑問。
“嚴格來說,官員工資屬于政府信息公開范圍,因為它與政府履行職責的過程有關!眹倚姓䦟W院法學部教授楊偉東分析說,“根據(jù)《條例》,官員工資是政府正常運轉的一個方面,政府官員作為公職人員,其個人隱私又受到一定限制。這與‘三公經(jīng)費’應予公開是一個道理!
楊偉東同時指出,陜西省財政廳以“不在其公開范圍”為由作回復,有利用法律規(guī)定的模糊性“踢皮球”的嫌疑。
記者查詢發(fā)現(xiàn),根據(j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免予公開的情形,只包括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或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事項。《陜西省政府信息公開規(guī)定》中增加了國家秘密一項。
《陜西省政府信息公開規(guī)定》第二十條還規(guī)定:“對屬于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向申請人隱瞞或者以其他理由拒絕提供的,由監(jiān)察部門對直接責任人予以行政處分!
“根據(jù)《條例》精神,‘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但現(xiàn)在法律規(guī)定的公開范圍模糊,沒有違法與否的標準。官員工資正好處在‘沒說不公開,也沒說公開’的境地,這也導致很難問責!睏顐|說。
另有觀點認為,陜西省財政廳給出的拒絕理由過于簡單,有敷衍之嫌。
記者看到,《陜西省政府信息公開規(guī)定》第十三條對不同情況給出了詳細的答復“指南”:“公開人在收到申請后,應該根據(jù)下列情況予以書面答復:屬于依申請應當公開的,應當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屬于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和依據(jù);不屬于受理機關掌握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應當主動告知申請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申請要求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申請!
“可見,不管‘微笑局長’的工資是否由陜西省財政廳發(fā)放,不公開至少要充分地說明理由。”楊偉東說。
他認為,當前形勢下,陜西省安監(jiān)局應承擔起公開職責!肮賳T工資的公開主體,涉及到工資的發(fā)放環(huán)節(jié),也就是信息的制作主體。我個人認為,安監(jiān)局是一個合適的可以申請公開的部門,至少工資條是它制作的!
劉艷峰告訴記者,他在9月1日同時向陜西省安監(jiān)局寄送的申請書迄今沒有任何回應。楊偉東建議,劉艷峰可以以15個工作日之內(nèi)不予回復為由,向法院起訴安監(jiān)局涉嫌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此外還可以向上級申請復議。
劉艷峰表示:“有意愿繼續(xù)問下去!睏顐|告訴記者,整個嘗試的積極意義不是專門去問責某一個人的責任,更大意義在于,除了《條例》免予公開的情形外,政府的信息都應該公之于眾,“營造一個開放而值得信賴的政府。”
據(jù)媒體報道,“微笑局長”楊達才因在不同場合佩戴多塊名表而受到關注。他曾向媒體解釋稱,其一年工資收入約17-18萬元,經(jīng)常和兒子換表戴。陜西省紀委此前已開始對楊達才及其深陷的“名表門”展開調查。(實習生陳霏菲 記者王夢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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