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中國臺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工商總局:網絡傳銷打著“微商”名義屢見不鮮

2016年07月02日 06:19:30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原標題:工商總局:進一步查處網絡傳銷

  記者昨天從國家工商總局獲悉,為加強網絡傳銷打擊力度,工商總局下發(fā)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場監(jiān)管部門進一步做好查處網絡傳銷工作。

  近年來,網絡傳銷違法活動日益突出,打著所謂“微商”“電商”“多層分銷”“消費投資”“愛心互助”等名義從事傳銷活動屢見不鮮。網絡傳銷因其主體和標的虛擬性、行為跨地域性等特點,與傳統(tǒng)傳銷相比更具隱蔽性、欺騙性和社會危害性。網絡傳銷案件往往蔓延速度快、涉及人員多、波及地域廣、涉案金額大,嚴重損害人民群眾利益,影響社會和諧穩(wěn)定。

  通知要求,各級工商、市場監(jiān)管部門要通過多種途徑篩查案源線索,從中發(fā)現(xiàn)和確定涉嫌從事傳銷違法活動的網站、網頁,綜合運用網絡調查、實地核實、可疑資金交易分析等手段,加強在線與遠程電子數(shù)據證據采集、固定和分析工作,獲取相關信息,會同有關部門采取措施,追根溯源,確定重點打擊對象。

  網絡傳銷的宣傳大多需要利用搜索引擎、社交平臺、第三方交易平臺、第三方支付工具等網絡服務提供商。通知要求,屬地工商、市場監(jiān)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這些網絡服務提供商的監(jiān)督規(guī)范,建立常態(tài)化、通暢的溝通渠道。網絡服務提供商對利用其提供的服務渠道實施的傳銷行為,要為調查取證、處理違法信息提供必要的協(xié)助配合。對不履行相關義務的,將依法追究責任。各地工商部門要強化與通信、網信管理部門的協(xié)作,切斷網絡傳銷信息傳播渠道,凈化網絡信息環(huán)境。

  為提高群眾抵制和防范網絡傳銷的意識和能力,通知特別提出要采取多種形式,充分宣傳網絡傳銷的危害、特點和騙人伎倆,揭露其違法本質。

[責任編輯:尹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