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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專案組組長馮志明落馬細節(jié):被五花大綁綁走

2016年08月20日 00:10:57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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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志明

  馮志明

  如果不是呼格案得以伸冤,馮志明可能還是那個“神勇的”公安局長;外號“馮大頭”的狠手,是他為人所不知的另一面。

  馮志明落馬不祭呼格冤魂

  尚愛云只見過馮志明一次,她是呼格吉勒圖(以下簡稱“呼格”)的母親。1996年4月9日,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紡織廠宿舍旁女廁內(nèi)發(fā) 生了一起強奸殺人案,前往公安機關報案的呼市卷煙廠工人呼格被認定為兇手。62天后,這位18歲的報案人被法院判處死刑并立即執(zhí)行。

  直到2005年,內(nèi)蒙古系列強奸殺人案兇手趙志紅落網(wǎng),其交代的17起案件中的一件就是1996年發(fā)生在呼和浩特的“4·9”女尸案。趙志紅承 認,自己是這一命案的真兇,并準確地指認了現(xiàn)場。也就是從那時起,尚愛云和老伴李三仁開始了長達9年的上訪,“為兒子討個說法,還個清白”。

  時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公安分局副局長的馮志明是“呼格專案組組長”,負責案件的偵破和審訊。從趙志紅被抓開始,他就因呼格案而被置于全社會的注視之下。不過,直到2014年內(nèi)蒙古兩會期間,尚愛云才第一次見到馮志明,這也是迄今為止,她唯一一次見到馮。

  那天,尚愛云戴著口罩和帽子,趁保安人員阻攔李三仁的工夫,闖進了開會的院子。對她來講,這只是一次例行的上訪活動,她謹記新華社內(nèi)蒙古分社記者湯計告訴她的話,“要快樂上訪”,因此盡量讓自己表現(xiàn)得平靜。

  然而,當看到負責兩會安保工作的馮志明朝她走過來時,尚愛云的怒火“噌”地就上來了。她只在電視上看到過馮,卻牢牢記住了他的長相:大圓臉,兩 道粗眉,面帶兇相。“馮志明你個殺人犯,你還我兒子性命!”她沖著馮志明大罵!八苌鷼,氣洶洶地往我這兒來,被旁邊的警察拉住了。”

  尚愛云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當時她想,“馮志明遲早要遭到報應。”

  尚愛云終于等到了這一天。2014年12月15日,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宣布,再審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就在這一宣判之后兩天,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馮志明即因涉嫌職務犯罪被檢察機關帶走,接受調(diào)查。

  馮志明被“五花大綁綁走”

  馮志明被批捕的當天晚上,湯計接到了一個電話,電話的那頭是內(nèi)蒙古公安廳的一個領導,跟他詳細描述了馮志明被帶走的情景。

  2014年12月17日,馮志明身著便裝來到位于賽罕區(qū)敕勒川大街1號的呼市公安局。當時,他已經(jīng)以“身體不適”為由請假近一個月。這一天,他接到命令要來“參加一個重要會議”。

  下午3點左右,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的辦案人員找到了正在公安局大院里和他人攀談的馮志明,當即宣布其被批準帶走接受調(diào)查!拔辶鶄身體素質(zhì)很棒的檢察院的人拿著繩子將馮志明五花大綁地綁走,抓捕的情形特別不好看。”湯計告訴《中國新聞周刊》。

  2016年4月29日,內(nèi)蒙古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對馮志明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馮志明在擔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賽罕區(qū)公安分局局長、呼 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在房地產(chǎn)開發(fā)、餐飲娛樂經(jīng)營等方面給予幫助,共收受財物合計人民幣450余萬元;利用 職務便利,以收入不入賬、截留公款等手段侵吞公款、公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0余萬元;馮志明非法持有槍支4支和子彈549發(fā);馮志明的財產(chǎn)、支出明顯超過 其合法收入,其對價值3400余萬元的財產(chǎn)不能說明來源,其行為構成受賄罪、貪污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

  2016年8月1日至2日,馮志明案在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湯計說,在法庭上,馮志明一直在為自己辯解,并對指控的一些罪名表示不服,比如貪污罪,在檢方指控中涉及他低價買房、高價賣出的行為,馮志明則認為,這是正常的市場買賣行為,不屬于貪污。

  《中國新聞周刊》聯(lián)系到馮志明的辯護律師許蘭亭,但他以案件被禁止報道為由拒絕接受采訪。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檢察院也表示,案件已經(jīng)向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不方便透露詳情。

  在以往的媒體報道中,湯計曾經(jīng)承認,他與馮志明算是多年的朋友。兩人認識的時候,呼格案還沒有受到關注。而馮志明被抓捕后,湯計才意識到,馮志明或許有他所不了解的另一面。

  根據(jù)公開簡歷顯示,1997年到2002年,馮志明升任呼市公安局緝毒緝私支隊支隊長。這期間,湯計正在寫一篇個體企業(yè)因為吸毒而倒閉的稿件。原來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就在新華社內(nèi)蒙古分社斜對面,他就直接溜達了過去,想找一些案例進行采訪。

  那時候,接待他的正是馮志明。馮很熱情,首先給他推薦了一個個體女老板,在呼和浩特開了兩個飯店,商場里還有幾個承包柜臺,但全因吸毒而敗光了,最后只得以賣淫獲得毒資。

  湯計記得,那位女老板長得很漂亮,看到馮志明就瑟瑟縮縮地蜷在一邊, 說“以后再也不吸了”。馮志明“啪”地就給女老板一個異常響亮的耳光,大罵道,“你說不吸就不吸了?狗怎么能改得了吃屎!”馮志明還將女老板滿胳膊的針眼 揪給湯計看!八樕戏藲夂苤兀雌饋磉是很威風。”湯計告訴《中國新聞周刊》。

  湯計還曾寫過一篇馮志明的報道,描述馮志明徒手擒兇的英勇。2004年除夕,一名賣水果的小販在呼市水樂園附近與兩名男青年發(fā)生爭執(zhí),其中一名男青年拿起水果攤上的菜刀向小販砍去,圍觀的群眾都不敢上前制止。

  湯計在報道中寫道:危急時刻,呼市公安局賽罕分局局長馮志明正好在街上巡視治安情況。情急之下,他大喊一聲“住手”,就沖了上去。馮志明用熟練的擒拿術,幾下子就把兩名行兇的歹徒制服在地,交給了趕來的呼市烏蘭查布路派出所民警。

  在文章末尾,湯計稱馮是“呼和浩特市警界有名的模范警察”,在呼市公安局禁毒大隊時,曾因勇斗毒販、智擒毒梟而被授予呼和浩特市和全國勞動模范,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十大特級民警……

  時隔多年后,湯計還對媒體回憶過這一幕,“他身材胖胖的,跑得滿頭是汗,那一刻他忘記了自己是局長,只記得自己是警察!

  成敗呼格案

  在媒體報道中,馮志明的名字幾乎總是與呼格案一起出現(xiàn)。即使他是因為職務犯罪被逮捕,他的名字之前還是被冠以“呼格案專案組組長”的字眼。

  事實上,在很多人看來,如果不是因為呼格案帶來的媒體關注度,馮志明的問題也許不會“暴露得如此之快”。一名與其共事10年左右的警察對他的印象依然停留在“勤勉工作的局長”形象,“他可謂是警界一員干將,愿意沖在一線。”

  一位知情者向《中國新聞周刊》透露,馮志明的父親只是一家建設公司的普通工人,1981年馮志明從消防部隊入伍的時候還曾想進入該公司的保安處,后來因際遇而被分配到呼市公安局新城區(qū)分局刑警隊一組。其后,他從一名普通警員一步步升遷到市公安局副局長。

  2010年,賽罕區(qū)一家超市發(fā)生了一起兩人被殺的惡性案件,當時馮志明已經(jīng)擔任該區(qū)公安分局局長、賽罕區(qū)副區(qū)長7年之久。

  根據(jù)現(xiàn)場勘查結果,馮志明等人大膽提出:此案由兩個人作案的可能性比較大,且“至少有1名犯罪嫌疑人受傷。作案者應該是80后,作案手法兇殘,而且不計后果,極有可能曾經(jīng)被警方打擊處理過”。整個案件的偵破用了不到兩天的時間,動用全區(qū)500多名警力。

  在他擔任局長期間,賽罕區(qū)公安分局的命案偵破率一直位于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前列!秲(nèi)蒙古晨報》的一則報道記錄了馮志明的“英勇”:2010年11月 29日,呼和浩特市賽罕區(qū)金橋大橋上發(fā)生一起因農(nóng)民工討薪而導致的堵塞交通、暴力襲警案件。當時,100多名民工拉著橫幅站在馬路中央,堵住過往車輛不讓 通行。馮志明等人在亮明身份后開始勸說,而農(nóng)民工們不但不聽,還一邊罵,一邊圍攻維持秩序的警察,混亂中馮志明被推倒在地并被拳打腳踢,最終導致右手撕裂 傷。

  湯計對馮志明的印象,在馮志明被帶走后開始慢慢改變,因為不止一個人對他講述馮志明的劣跡。

  原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局長周建中就給他講過一件事:有一次,工商局的建筑施工現(xiàn)場出了點小問題,需要公安局幫忙保護施工現(xiàn)場,周建中去公安局找馮 志明!八妒乔迷p我們給他買了一臺車才答應出警。”周建中歲數(shù)比馮志明大,兩人又同是正處級,他有點氣不過地朝湯計抱怨,“他對你好,因為你對他有制 約,你可以寫內(nèi)參!

  湯計是呼格吉勒圖案最早的報道者,他在9年間發(fā)了5篇內(nèi)參,將此案由幕后推向前臺,并一再推動案件進程。然而,在馮志明與湯計見面時,兩人卻心照不宣地從未提過呼格案,“我沒有問他,他也從來沒說過‘老湯你別寫了’!

  不過,湯計的采訪對象的日子卻沒有那么好過。其中不少人因為被馮志明派人不斷地竊聽、騷擾、恐嚇而最終離開了呼和浩特。尚愛云和李三仁的日子更是比其他人都要難得多。

  彼時,馮志明則因為呼格案的破獲而出盡了風頭。當?shù)匾患颐襟w的報道描述了馮志明“偵破”呼格案的“神勇”:馮志明副局長和報案人簡單地交談了幾 句之后,他的心扉像打開了一扇窗戶,心情豁然開朗了……馮副局長、劉旭隊長等分局領導,會意地將目光一齊掃向還在自鳴得意的兩個男報案人,心里說,你倆演 的戲該收場了。

  1996年,包括馮志明在內(nèi)的多位警官因“迅速破獲大案”而獲集體二等功。第二年,馮志明則由新城區(qū)公安分局副局長進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出任呼市公安局緝毒緝私支隊支隊長。

  在趙志紅供出自己是“4·9”女尸案的真兇之后,尚愛云就決定要和丈夫一起去上訪,還兒子以清白。從2005年開始,幾乎每隔兩個月,她和李三仁就要跑一趟北京,一待就是一個星期到半個月。所有的開支都要靠兩人三千多元的退休金來支持。

  不過大多數(shù)時候,他們剛到北京,便被呼和浩特公安局的警察給帶回來!摆w志紅被逮住后,呼市公安局24小時派人監(jiān)視我們,3個小時換一班,馮志明還派人找到我們想私了,說要給我們100萬。我兒子都沒了,你就是拿出來1000萬,我也是要兒子!

  趙志紅落網(wǎng)后,原呼和浩特公安局副局長赫峰突然發(fā)現(xiàn)馮志明的行為有異常!榜T志明很著急,他說,對這個案子,趙志紅絕對是胡說八道!焙辗瀹敃r 和已經(jīng)是賽罕區(qū)副區(qū)長、公安分局局長的馮志明同在一個大專案組。趙志紅被抓第三天,赫峰突然發(fā)現(xiàn)馮志明單獨提審趙,他立馬向內(nèi)蒙古公安廳副廳長匯報了這一 情況,將趙志紅轉(zhuǎn)移,并派武警負責看守,同時將馮志明踢出專案組。

  然而,事情并沒有想象的那么容易。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中院對趙志紅案不公開審理。公訴機關對趙志紅招認的10起強奸殺人案中的9起提起公訴,唯獨沒提呼格案。而與之相對照的,則是馮志明的進一步擢升。

  狠手“馮大頭”

  馮志明“出事”之后,在內(nèi)蒙古當?shù),他?jīng)辦過的其他一些案子的當事人也開始為自己申冤。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師向《中國新聞周刊》透 露,2005年,馮志明在擔任賽罕區(qū)公安分局局長期間還處理過一起案件,涉嫌嚴刑逼供以及制造虛假口供!叭缃,嫌疑人還被關在監(jiān)獄里,正準備再上訴!

  受到廣泛關注的“杜文案”的審訊工作,也是馮志明親自督陣的。

  2010年,原內(nèi)蒙古法制辦顧問室副主任杜文因私藏槍支和行賄的罪名被逮捕。公開報道顯示,2007年3月,為解決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政府在深圳市的 一個土地糾紛,時任自治區(qū)人民政府秘書長烏蘭巴特爾指派自治區(qū)秘書長兼法制辦主任武志忠、法制辦顧問室副主任杜文等人,先后前往深圳、北京等地協(xié)調(diào)此事, 并由自治區(qū)財政廳暫借2200萬元專項經(jīng)費。在協(xié)調(diào)過程中,先后共有620萬元款項打入杜文的個人賬戶,以作為在深圳、北京等地禮金支出。

  杜文的批捕源于2010年武志忠舉報其非法持有槍支。2012年8月,呼和浩特中院認定,杜文貪污492萬元貪污事實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5 年。2016年7月4日,內(nèi)蒙古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定,杜文因犯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200萬元。

  杜文的妻子王偉華是在警察來家里搜槍的時候第一次見到馮志明的。令她印象最深的是,那天,帶隊前來搜查的馮志明穿著警服,脖子里掛著一根粗粗的金鏈子!八蟻砭蛦栁夜钏投Y的事情,我并不太清楚,說‘不知道’,他就開始罵罵咧咧的,滿嘴粗話!

  王偉華說,家里的所有電子設備、銀行卡甚至小孩的壓歲錢,都被拿走了。一同帶走的,還有王偉華的父親收集了幾十年的100余枚銀元!榜T志明問一個警察銀元是不是真的,那名警察就一個一個地咬一下,然后吹吹放到耳邊聽聲音,每一枚都沒例外!

  被帶走的還有杜文的一部手機,里面記載著與相關涉案人員的通話以及短信記錄。然而,后來王偉華和律師發(fā)現(xiàn),手機內(nèi)的通訊記錄完全被清空。北京理 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徐昕在杜文案二審辯護詞中指出:在杜文非法持槍案中,馮志明以查槍為名卻搜走杜文備存的所有7份數(shù)據(jù)介質(zhì);此后,案 件從公安到檢察,證明杜文無罪的數(shù)據(jù)大量消失。

  杜文本人則用日記記錄了馮志明對他的審訊。在王偉華向《中國新聞周刊》提供的日記內(nèi)容里杜文寫道,2010年5月10日,他被帶到賽罕區(qū)公安局的地下審訊室,周圍是黑色的墻,房間里放著老虎凳,他的雙手和腳腕“被固定在鐵椅子上”。

  杜文昏昏欲睡,就在前一天晚上,他剛被審訊過一次,一整夜都沒睡。在他的面前,“一個帥氣的警察將一個得了艾滋病的小偷折磨得死去活來”。過了 一會兒,“一群人簇擁著一個中等身材、滿臉橫肉、眉毛很粗很長的中年警察”進來。這位“中年警察”就是馮志明!敖裉炷阏f也得說,不說也得說,我們的手段 你是知道的,你是扛不住的!瘪T志明說。

  事實上,對馮志明來說,刑訊逼供并不是什么新鮮事。早在1988年,時任新城公安分局刑警隊隊長的他,在審訊犯罪嫌疑人時,就導致嫌疑人不堪刑 訊觸電身亡。當時,馮志明因此而被執(zhí)行了取保候?qū)彽男淌聫娭拼胧⒈幻饴。然而,在該案進入法律程序后,馮志明卻被免于刑事起訴。

  “他就被關了一個月,然后事情就不了了之!币呀(jīng)退休的原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滑力加當時剛剛轉(zhuǎn)業(yè)到新城區(qū)檢察院。“馮志明的狠是出了名的。馮大頭,新城區(qū)無人不知!被訉Α吨袊侣勚芸氛f出馮志明的綽號。

  “杜文案”受關注的原因之一,是它涉及多名內(nèi)蒙古高官,其中包括原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副主席、政協(xié)副主席趙黎平。

  2012年,在馮志明被提拔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時,當時擔任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的趙黎平就專門給他出過一份證明,證明馮志明與呼格案無關。

  然而,許多年后,世事更迭令人唏噓。就在馮志明事發(fā)之后的三個月,2015年3月22日,已經(jīng)卸任的趙黎平被逮捕,他被描述為1949年以后 “首個親手殺人的省部級官員”。2016年2月3日,趙黎平以涉嫌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等罪而被提起公訴。此案迄今尚未審結。

  與老上司趙黎平相比,沒有“親手殺人”的馮志明在被公訴時并未涉及任何命案。這給尚愛云心中留下了一個痛苦的疑問:“為什么列的這些罪名中都沒有提呼格案?”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