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耀
莊耀
2011年5月莊耀被任命為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聘期5年。
涉嫌貪腐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5.7億多元!這一數(shù)額,使得66歲的莊耀超越受賄3億余元的于鐵義(龍煤礦業(yè)控股集團物資供應分公司原副總經(jīng)理),成為中國“第一貪”。
11月1日至3日,廣東茂名市中院公開審理了廣東物資集團原董事長莊耀受賄、貪污和故意銷毀會計賬簿一案。該案未當庭宣判。
莊耀是誰?這個曾經(jīng)的廳級官員有著怎樣的履歷?5.7億的涉案金額,又是怎么來的?
“典型案例”莊耀
涉案時間跨度14年
封面新聞(thecover.cn)記者了解到,根據(jù)公訴機關指控,莊耀涉案的時間跨度長達14年,可分為三個階段:
1999年至2009年,莊耀涉嫌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5437萬余元;
2002年至2012年,涉嫌為他人謀取巨額不正當利益,并非法收受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1650萬元;
2013年8月,涉嫌伙同他人銷毀廣東名居房地產(chǎn)服務有限公司會計賬冊。
記者注意到,會計帳冊被銷毀時,莊耀已退休近4年。也正是在帳冊銷毀第二年,2014年10月,64歲的莊耀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被調(diào)查。他因此成為當時廣東退休時間最長的被查“廳官”,也因此成了“反腐不退休”的典型案例。
“全國勞!鼻f耀
曾讓國企起死回生
1950年,莊耀出生于廣東省普寧市,曾是原海南牙叉農(nóng)場知青。青年時代,他就讀于中山大學經(jīng)濟系。
大學畢業(yè)后,莊耀一直從事經(jīng)濟管理和行政領導工作,1987年被評為首批高級經(jīng)濟師。上世紀90年代,他曾擔任廣東省物價局副局長。任職期間,他是廣東最早提出“政府機關職能應由管理型改為管理服務型”觀點的人之一。
1996年,46歲的莊耀成為廣東物資集團總公司總經(jīng)理。資料顯示,該公司最早是1951年成立的廣東物資管理局,后改為物資供應局、物資供應公司,1983年改名為物資總公司,1995年改為物資集團總公司。
莊耀當時的到任,曾被外界認為接手了一個“爛攤子”。彼時的廣東物資集團總公司,賬面虧損達1.3億元。而在1994年以前,該集團是廣東納稅大戶,向國家上繳利潤1億多元。
據(jù)當時的報道,為突破債務重圍,爭得生存機會,莊耀一上任即對集團的“官本位”體制和現(xiàn)狀來了個“大手術”。在向領導干部的“位子、房子、車子、票子”開刀后,他又針對公司存在的諸多弊端,進行了一場“止血、清欠、節(jié)支、求諒”的改革。
經(jīng)過一系列改革,該集團扭虧為盈,從1997年起,經(jīng)營規(guī)模保持年均20%以上增速,逐步成為廣東省屬國有大型骨干企業(yè)以及國家重點培育的全國20家流通領域大集團之一。目前已更名廣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該企業(yè),已實現(xiàn)年營業(yè)總收入近千億,位居“2015中國企業(yè)500強”第157位,列省屬國有企業(yè)首位。
“碩導”莊耀
曾表示不抽煙不喝酒不去夜總會
在該集團工作期間,莊耀先后擔任過總經(jīng)理、黨委副書記、董事長、黨委書記等職。
隨著企業(yè)這場“起死回生”的翻身仗,莊耀各種榮譽加身。
1999年,莊耀被母校中山大學聘為客座教授,被批準為碩士生導師。之后,他又先后被授予“廣東省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內(nèi)貿(mào)系統(tǒng)勞動模范”、“廣東省勞動模范”。2005年,還被授予“全國勞動模范”。
“對那些損害集團利益、吃里扒外的人,我是最不能容忍的”。莊耀曾向媒體表示,“我對目前的收入是滿意的(平均月收入在4000至5000元)。我既不吸煙,又不喝酒,也不去泡‘夜總會’,基本沒什么額外開銷。因此,目前的收入,對一個三口之家來說,還是蠻夠用的!13年前的2003年,莊耀接受媒體采訪時曾如此表示。
省政府參事莊耀
曾有多條建議得到領導批示
2010年11月,60歲的莊耀“功成身退”。退休后的他,于2011年5月被任命為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聘期5年。
直到他走上法院,封面新聞記者依然在廣東省參事室官網(wǎng)上查到了他的多條建議。
比如,2012年1月15日,也就是莊耀出任參事8個月后,時任廣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的肖志恒對他撰寫的《要善待第四次外來新移民》(《參事建議》2011年第70期)作了批示,表示:“所擬建議很好!”
比如,2012年6月8日,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對莊耀撰寫的《關于解決招工難、換工率過高的建議》(《廣東參事館員建議》2012年第14期)作出批示。表示“此文分析有理有據(jù),提出建議富有建設性。建議轉(zhuǎn)有關部門閱研!
“案中案”莊耀
其女下屬涉嫌“與上司長期通奸”
在莊耀退休近4年后,其涉嫌貪腐的行為被披露。
2014年10月17日,廣東省紀委“南粵清風網(wǎng)”通報,莊耀涉嫌嚴重違紀問題被調(diào)查。一年后的2015年9月底,莊耀涉嫌濫用職權、貪污、受賄犯罪案,由廣東省檢察院偵查終結(jié),移送審查起訴。又是一年后的2016年11月1日至3日,他被送上了茂名市中院。
封面新聞記者從庭審材料中發(fā)現(xiàn),雖然法院未對外公布莊耀涉嫌違法的具體細節(jié),但其伙同他人銷毀廣東名居房地產(chǎn)服務有限公司會計帳冊的信息,卻引出了另外一起案件。
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封面新聞記者檢索到廣東名居房地產(chǎn)服務有限公司。發(fā)現(xiàn)該公司成立于2002年05月29日,2012年10月10日吊銷。此外,該公司在百度搜索平臺上,留有的信息顯示其注冊地址位于北較場橫路12號18樓,公司聯(lián)系人名為李曉紅。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注冊地址與廣物控股集團都位于物資大廈內(nèi)。
李曉紅是誰呢?
據(jù)廣東省國資委紀委2015年2月通報,李曉紅另一身份為物資集團公司下屬廣東生活環(huán)境無害化處理中心原黨支部書記、副主任。
通報還透露,李曉紅2003年底涉嫌伙同上司莊某將公司經(jīng)營管理費用40萬元占為己有。先后向莊某賄送共計25萬元和廣州某公司的60%干股。與上司長期通奸。但公開信息無法查詢李曉紅送出的60%干股,是否屬于名居房地產(chǎn)服務有限公司。
李曉紅現(xiàn)狀如何?
封面新聞記者了解到,2016年3月21日,茂名市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李曉紅以涉嫌貪污罪、故意銷毀會計賬簿罪向茂名中院提起公訴。而茂名中院,也是莊耀受審的地方。
“最牛房產(chǎn)商”莊耀
曾表示做房地產(chǎn)就像印鈔票
被查前的莊耀,曾擔任廣東省政協(xié)委員,并常常發(fā)出驚人之語。
封面新聞記者查詢到近7年廣東媒體有關莊耀的報道,發(fā)現(xiàn)從2009年開始,他常就樓市“放炮”。
比如,2009年廣東省政協(xié)十屆二次會議大會即席發(fā)言,莊耀提出政府應停建經(jīng)濟適用房。他還建議放開買二套、三套房的限制政策,“讓有錢有能力的人去買第二、第三套房子,他們住不了會出租出來,沒錢買房的人租房來住”。
再比如,2010年,廣東省委十屆六次全會分組討論時,莊耀曾大談“賣樓生意經(jīng)”。他表示,2009年初,廣東物資集團大舉入市買地,其中廣州大學城地塊買入時只有3000多元/平方米,而年底拍出的大學城“地王”價已達9503元/平方米。他當時稱“做房地產(chǎn)就像印鈔票!彼舱且虼耍痪W(wǎng)友稱為“最牛房產(chǎn)商”。
2011年,莊耀在省政協(xié)十屆四次會議分組討論時再出豪言,稱中國人多地少,所以土地價格肯定高,而地價高的好處就是政府有錢收,可以搞建設,用來建高鐵、搞城建。
不過到了2012年廣東“兩會”期間,“大炮”莊耀不再發(fā)聲。據(jù)南方網(wǎng)報道,當時第12組組長“攛掇”莊耀就樓市發(fā)言,有人還趁機把話筒放在他面前。但坐在角落的莊耀沉默數(shù)秒后微微搖頭,起身把話筒移到前排委員的桌面,“還是你們說吧!”
在分組討論會上,莊耀也幾乎一言不發(fā)。而且,當有委員引用他的“印鈔票論”時,他連連擺手,“那不是我說的,我沒說過那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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