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重慶江津城區(qū)50公里的蔡家鎮(zhèn),是江津區(qū)法院第二人民法庭的所在地,今年51歲的徐馳,是這個山區(qū)法庭的一名審判員。山路艱險,他走了30余年,案件難辦,他辦過4000余件。徐馳用正義的天平守護著這片大山,也守護著這里的每一位父老鄉(xiāng)親。
為了能為更多村民普及法律知識,徐馳一直堅持上門“說理”的習慣,不論多遠,只要哪家有了矛盾糾紛,徐馳總是第一時間出現(xiàn)。他說:“山區(qū)的村民法律意識不強,我得把法理給他們講清楚!
“除了按流程辦案,他更多是用心、用情為老百姓排憂解難!苯騾^(qū)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年輕法官小龔這樣評價徐馳。
2012年,清溪溝村四社80多歲的張銀成因贍養(yǎng)糾紛到法庭起訴。張銀成體弱多病、雙目失明,多年來跟著小女兒生活在大山深處,其他4個子女都不愿對他盡贍養(yǎng)義務。開庭當天,下著大雨,張銀成穿著一雙破爛的草鞋,在小女兒的攙扶下坐到了原告席上,可對面的被告席卻空無一人。
徐馳回憶說:“4名被起訴的子女拒不到庭,我做了缺席判決,判決其余4個子女擔負贍養(yǎng)老人的義務!笨膳袥Q后,張銀成的小女兒突然大哭著沖出法庭不再返回。“我的兒女都不要我了,都不要我了……”張銀成捶著大腿哭訴起來。
“張大爺,您不要慌!我們送您回屋。”雨中,徐馳和另一位法官,一個努力為老人撐傘,一個小心翼翼地扶著老人慢慢前行,自己卻被雨水澆透。張銀成負氣離開的小女兒站在家門口看到這一幕時,淚水止不住流了下來。接下來幾天,徐馳分別到其他4個子女家中做思想工作,讓他們擔負起對父親的贍養(yǎng)義務。數(shù)天后,4個子女將贍養(yǎng)費送到了法庭。
在多年的審判工作中,善于總結(jié)的徐馳形成了一套審判的“三嚴”理論:程序嚴,證據(jù)嚴格把關,嚴于律己、不徇私情。在徐馳看來,對案件當事人一律平等,不偏不倚,才能體現(xiàn)法律的公平正義,讓老百姓滿意。
30多年,徐馳所審結(jié)的民事案件沒有矛盾激化,也沒有上訪。在眾多案件代理人、律師和當事人眼中,他不僅是一位“農(nóng)民的法官”,更是一位扎根基層的“貼心法官”。在這里,讓我們一起對徐馳說一聲:謝謝你。ň索來源/中國文明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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