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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包裝易混淆 工商提醒:當心“傍名牌”產(chǎn)品

2018-05-17 16:03:00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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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提醒:當心“傍名牌”產(chǎn)品

  新華社成都5月17日電(記者董小紅)自己的商品沒有名氣,一些商家就想通過“傍名牌”“搭便車”等侵權(quán)行為,使商品名稱、包裝等看起來和知名品牌相似,讓消費者誤以為就是某名牌商品,從而擴大銷量獲取利潤。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7日公布了一批“傍名牌”案件。

  記者了解到,從2017年12月12日起,四川開展了為期100天的“紅盾春雷行動2018”,重點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為,規(guī)范市場秩序。其中,多地工商和市場監(jiān)管部門查處了一批市場混淆違法案件。

  “與知名品牌商品外包裝、裝潢近似的混淆行為比較普遍!彼拇ㄊ」ど绦姓芾砭指偁巿(zhí)法處副處長黃健介紹,近期,南充市查處了一起擅自使用與“六個核桃”飲料近似包裝裝潢的商品不正當競爭案。該案件當事人銷售的“六個果仁核桃”“六個原味核桃”飲料,與市場上有一定影響的“六個核桃”產(chǎn)品包裝近似,容易導致消費者誤購,嚴重影響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內(nèi)江市近期也查處了一起擅自使用與“黃老五”花生酥近似的包裝裝潢不正當競爭案。當事人生產(chǎn)的“王老五”原味、椒鹽味兩種花生酥與“黃老五”系列的原味、椒鹽味花生酥在整體底色、產(chǎn)品漫畫圖片等方面十分近似,視覺上易使購買者產(chǎn)生混淆或誤認。

  黃健提醒,消費者日常選購商品時要仔細辨別產(chǎn)品名稱、包裝等,不能貪圖便宜忽略質(zhì)量,最好到正規(guī)門店選購。購物后保存好發(fā)票等購物憑證,以便日后發(fā)生糾紛及時維權(quán)。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