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遺古火會再“爽約” 傳承人:擔心傳不下去了
非遺古火會 今年再“爽約”
傳承人楊風申:擔心到自己這里就傳不下去了
“沒了古火會的焰火,總覺得這個年少了點什么。”河北趙縣趙州鎮(zhèn)楊家莊的一位村民說。
從2016年至今,河北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五道古火會”,這個流傳了2000多年的表演節(jié)目已經(jīng)中斷了三年。
2017年12月29日石家莊中院終審宣判撤銷了此前趙縣法院的一審判決,楊風申老人雖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但免予刑事處罰。當時,趙縣文化館曾對媒體表示,老人若想繼續(xù)辦古火會,需要辦理相關手續(xù),取得合法資質后,就能繼續(xù)合法制作和燃放。
三年來,古火會仍沒有合法手續(xù),年已八旬的楊風申一直在等待。每到春節(jié),他都會想起自己手中的“絕活”。
事件回顧
非遺傳承人制作表演焰火被起訴
楊風申,河北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五道古火會”的傳承人。而“五道古火會”據(jù)傳起源于漢代,從正月十五的下午兩點半開始會一直延續(xù)到深夜,除了到廟里祭拜諸神外,最引人關注的就是燃放焰火。其中很多焰火都是由藝人手工制作,楊風申最有名的是制作“梨花瓶”焰火。
2016年2月19日,農(nóng)歷正月十二,78歲的楊風申在為三天后的古火會制作所需要的煙花“梨花瓶”時,被趙縣公安帶走。隨后,趙縣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處楊風申有期徒刑4年零6個月。
一審宣判后,楊風申上訴至石家莊中院,多家媒體對此進行了報道。
2017年12月29日,石家莊中院法官來到趙縣法院宣布了終審判決:撤銷此前的一審判決,楊風申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但免予刑事處罰。
當時,不識字的楊風申沒有聽懂終審判決,以為是宣布自己無罪,庭上連說“滿意”,并笑著表示當年就要把古火會再辦起來,把“梨花瓶”放給鄉(xiāng)親們看。
隨后,律師向他和家人解釋了判決結果:仍是“有罪”。楊風申一臉愁容地回了家。其兒女希望老父親能安度晚年,便沒有申訴。
之后,河北省趙縣文化館張館長說,如果村里想繼續(xù)制作燃放梨花瓶,楊風申老人應該先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取得合法資質后,就能繼續(xù)合法燃放。
后續(xù)追訪
五道古火會仍為省級非遺
眼看馬上就要到正月十五了,已經(jīng)中斷兩年的“五道古火會”今年又要爽約了。
春節(jié)前,北京青年報記者聯(lián)系到楊風申家人。楊老先生的女兒說,前陣子楊風申還在念叨著正月十五的古火會,而因為父親和家人都不清楚申請審批的流程,所以“沒人張羅這個事兒”。
據(jù)楊風申兒女介紹,春節(jié)他們都回來陪楊風申老人過年,老人現(xiàn)在身體硬朗,精神也很好。只是每每在談及焰火制作這流傳了兩千年的手藝時,他擔心“到自己這里就傳不下去了”。今年,村里仍舊會有廟會,唱戲雜耍這些表演也都還有,“就是最后的焰火環(huán)節(jié)沒有了”,楊風申家人對記者說道。
北青報記者在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保護網(wǎng)上看到,“五道古火會”仍在非遺保護名錄中,編號“4-10-1”,類別為民俗。
資料顯示,趙縣“五道古火會”是流傳在趙縣城東南六公里處的南楊家莊村,以燃放焰火來慶祝豐收的盛大民俗活動,相傳源于西漢時期。
“五道古火會”禮花騰空而起,有的如菊花綻放,有的似玉樹臨風,有的像流光溢彩的瀑布垂下,有的若鋼花飛濺灑滿天際。最有意思的還是燃放村民自制的焰火,每件作品都可稱得上精美的藝術品……該網(wǎng)站評價趙縣“五道古火會”為豐富了群眾文化生活,具有很高的研究價值和藝術欣賞價值。
關于“五道古火會”制作焰火的審批辦理流程等問題,北青報記者近日連續(xù)多次致電石家莊市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保護中心咨詢,目前尚未得到相關答復。(記者 張子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