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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時代”主題動漫作品征集公告

2019-06-01 17:17:00
來源:法制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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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增強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適應新時代信息傳播規(guī)律和傳播方式,擴大宣傳教育覆蓋面,中宣部、中央網(wǎng)信辦、司法部、全國普法辦聯(lián)合組織開展以“法治新時代”為主題的動漫作品征集展示活動。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zhàn)略,堅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充分發(fā)揮動漫作品在法治宣傳教育中的重要載體作用,宣傳中國法治建設成就,宣傳人民群眾生產(chǎn)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營造廣大干部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會氛圍,使干部群眾在參與中受到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熏陶,不斷提升社會主義法治意識,引導廣大干部群眾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wèi)者。

  二、作品征集

  動漫作品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藝術性相統(tǒng)一,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播正能量,內容健康、積極向上。注重以案釋法,注重闡釋法律知識,把鏡頭對準普通群眾,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題、小故事反映大時代。作品內容切忌與憲法法律無關,不得出現(xiàn)違背社會公德、侵犯他人隱私及其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或規(guī)定的內容。作品題材可以采取劇情類動漫、公益廣告類動漫等多種題材。

  (一) 作品內容

  1.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zhàn)略。

  2.結合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大力宣傳新中國法治建設取得的巨大成就。

  3.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大力宣傳憲法,宣傳與群眾日常生產(chǎn)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宣傳新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guī),深入學習宣傳黨內重要法規(guī)。

  (二) 格式要求

  動漫作品時長分為1分鐘、5分鐘、10分鐘三種類別。

  畫面比例:16:9,畫面像素尺寸:1920×1080,幀速率:24幀/秒。文件提交格式為mp4。制作軟件不限,但須為設計制作的動漫作品,不是實景拍攝,同時輸出標準符合以上要求。

  如有字幕,須為中文簡體字,位置不得超出畫面之外,音畫字幕準確同步;需制作完整的片頭和片尾,片頭為作品標題,片尾為出品方和制作方;無穿幫,無跳閃卡頓等情況;不可添加任何水印標識;不插入任何商業(yè)廣告。

  三、征集時間

  2019年6月1日至10月20日(以作品網(wǎng)上提交日期為準)

  四、報送方式

  活動報名者可登陸中國動漫集團(www.acgnet.cn)、咪咕動漫有限公司(咪咕圈圈APP)、騰訊(http://news.qq.com/zt_http/fzdm.htm)任意一家官方網(wǎng)站,進入“法治新時代”主題動漫作品報名專區(qū),填寫報名登記表,按要求在線報送作品。

  五、組織評選

  對報送的動漫作品,主辦單位組織相關方面專家從法律知識闡釋、法治理念傳播、普法效果、藝術表現(xiàn)力和傳播力等方面進行評審選優(yōu),按照類別分別評出一等、二等、三等優(yōu)秀作品各10名,分別給予10000、8000、5000元資助,提名作品若干名,頒發(fā)證書,在法制網(wǎng)進行公示。每個創(chuàng)作者提交的作品不超過3部,每個單位提交作品不超過5部。

  六、宣傳展示

  活動過程中,對征集到的優(yōu)秀動漫作品經(jīng)審核后在中國動漫集團、咪咕動漫有限公司、騰訊官網(wǎng)上進行展示推介,并同步在人民網(wǎng)、新華網(wǎng)、中國文明網(wǎng)、央視網(wǎng)、法制網(wǎng)、中國普法網(wǎng)、中國普法兩微一端、全國普法新媒體矩陣及全國法治宣傳網(wǎng)站進行展示。

  評選結束后,主辦單位組織優(yōu)秀作品發(fā)布儀式,通過網(wǎng)絡媒體、電視媒體、戶外媒體、大型普法活動等多種方式,集中推薦優(yōu)秀作品。

  七、注意事項

  1.中國動漫集團、咪咕動漫有限公司、騰訊官網(wǎng)為征集活動報名受理平臺。各平臺在推薦評選時不向活動報名者收取報名費、參評費和任何形式的贊助。

  2.活動報名者可以選擇上述任意一家平臺報送作品,也可按照《中宣部 中央網(wǎng)信辦 司法部 全國普法辦關于開展第十六屆全國法治動漫微視頻作品征集展示活動的通知》要求,向所在地區(qū)的司法廳或所在單位的宣傳部門報送動漫作品,但不能一稿多投,若有一稿多投,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參評資格。

  3.創(chuàng)作者對報送作品必須享有完整版權,主辦單位不承擔包括因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糾紛而產(chǎn)生的法律責任。如出現(xiàn)上述糾紛,主辦方保留取消其參評資格及追回所獲權利,涉及法律責任由創(chuàng)作者承擔。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權歸創(chuàng)作者所有,主辦單位享有使用權和傳播權。

  4.活動報名者須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信息及聯(lián)系方式,主辦單位依此評選、頒發(fā)證書。提供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實的,取消參評資格。

  5.本方案由活動主辦單位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張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