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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二維碼被訴專利侵權(quán) 被要求賠償100萬元

2019-09-04 15:37:00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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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劉蘇雅)在移動支付發(fā)展的大背景下,二維碼支付已經(jīng)十分普及。一家擁有二維碼支付專利的公司認為微信支付侵犯了其專利權(quán),故起訴至法院,要求騰訊公司、財付通公司及消費終端凡客誠品公司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00萬元。

  昨天,本案在北京知識產(chǎn)權(quán)法院開庭審理,庭上騰訊方表示,微信支付的邏輯與原告持有的專利并不相同,故不構(gòu)成侵權(quán)。

  2012年11月,北京微卡時代信息技術(shù)有限公司從銀河聯(lián)動信息技術(shù)(北京)有限公司處獲得了名為“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維碼的系統(tǒng)和方法”的發(fā)明專利,與卓望信息技術(shù)(北京)有限公司共享專利權(quán)。

  因認為微信支付侵犯了其專利權(quán),微卡時代公司、卓望公司將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凡客誠品(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起訴至北京知識產(chǎn)權(quán)法院,要求三被告賠償經(jīng)濟損失89萬元及合理損失11萬元。

  財付通公司和騰訊公司并不認可原告的說法,他們表示,微信支付系統(tǒng)只是為用戶提供支付渠道,二維碼中并不包含商戶實體信息,屬于“單字段二維碼”。而原告擁有的專利為“多字段二維碼”,其二維碼會包含有特定商戶信息,與微信支付的運營模式并不相同。

  “二維碼的采集、解碼、辨識都是現(xiàn)有技術(shù),不能說在專利中對字段進行了人為割裂,就成了對方的獨有保護范圍!彬v訊公司代理人表示,二維碼技術(shù)是在1994年發(fā)源于日本,但因日方放棄了專利權(quán),才使得二維碼迅速普及開來。

  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