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存瑞、黃繼光,這次“贏”了
董存瑞、黃繼光,這次“贏”了。
11月19日,杭州。因在網店銷售侮辱和詆毀革命英烈的貼畫,店主被提起公益訴訟。杭州互聯網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于判決生效之日十日內,在國家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乍看上去,案子平平無奇。但很多人注意到,這次替英雄們“討公道”的人,換了。
對,從英烈的近親屬,換成了人民檢察院。事實上,這是全國首例涉英烈保護互聯網公益訴訟案。
你若問這有什么特殊?長安君(微信ID:Changan-j)認為,這是用鏗鏘之聲,回答了一個問題——英雄的名譽權,究竟誰來保護?以前,是家屬憤起維護;現在,則是國家主動呵護。
。▓D:10月1日上午,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大會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隆重舉行。這是“致敬”方陣中老兵關茂林的動情瞬間,一手抹眼淚,一手敬軍禮。)
一手抹眼淚,一手敬軍禮。
國慶70周年閱兵式上,“致敬”方陣中,一位老兵的動情瞬間令14億人動容。
而在互聯網上,“泛娛樂化”時代的眼球經濟,卻讓英烈成了流量犧牲品:董存瑞被做成“惡搞”表情包、“狼牙山五壯士”被抹黑為“逃兵”、黃繼光以“跳火坑”的形象成了“撩妹”代言人……除此之外,還有別有用心的故意惡搞、詆毀、抹黑,在網絡空間時有發(fā)生。
。▓D:“惡搞”董存瑞圖片,此段子令段子手“走紅”,也有網店將其制成商品牟利。)
。▓D:某高校團委一條微博侮辱了三位革命英烈,引發(fā)網友不滿。)
為什么侵害英烈的名譽權,不止是英烈后人的事?
因為,它玷污了我們心中的英雄形象,也解構了民族共同的歷史記憶。而這些,都是公共利益。
正如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中所說,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多方面的顯著優(yōu)勢,其中之一就是:“堅持共同的理想信念、價值理念、道德觀念,弘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促進全體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緊緊團結在一起。”
。▓D:黃繼光的昔日戰(zhàn)友在其雕像前痛哭,“誰來保護英雄?”)
英烈,不該“流血又流淚”。在為英雄“拭淚”的過程中,司法機關使命在肩、責無旁貸。
早在2012年《民事訴訟法》修改時,法律已經賦予了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職責。
而2018年5月正式實施的《英雄烈士保護法》,則正式以法律的形式,對檢察機關提起該項公益訴訟的職責,進行了確定:“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行為,英雄烈士的近親屬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英雄烈士沒有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提起訴訟的,檢察機關依法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杭州案子中,就是烈士的近親屬支持檢方,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
從“狼牙山五壯士”后人起訴《炎黃春秋》,到“暴走漫畫‘惡搞’英烈”事件,再到如今的全國首例保護革命英烈名譽互聯網民事公益訴訟案,司法機關不僅在用判決,告訴你其中的法律底線,也在用活生生的例子,詮釋了何謂主動擔當。相比英烈家屬,檢察機關有更強大的收集證據、提起訴訟的能力,從而能夠為英烈名譽的保護,織就了一張更加全面、完整而有力的網。
“惡搞”不等于失據,“鬼畜”不代表無責。
(圖:杭州互聯網法院19日公開開庭審理公益訴訟起訴人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檢察院訴被告瞿某某侵害烈士董存瑞、黃繼光名譽權案,此為庭審現場。)
習近平總書記曾說:“一個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沒有英雄,一個有前途的國家不能沒有先鋒。包括抗戰(zhàn)英雄在內的一切民族英雄,都是中華民族的脊梁!
這個時代,大概所有人都認同,革命英烈首先是人。“他們也許并不完美,也許他們的決定你不能理解,但歷史不容褻瀆,英雄精神不容褻瀆”。
在歷史與英雄面前,我們應該做的,是懷著一顆謙卑與虔誠的心。如果這個脊梁塌了,那么誰也無法站得筆直。
也因此,當有人一次次用“惡搞”乃至褻瀆,去毀壞這些情感和利益時,司法機關就要用一紙紙判決,將脊梁重新撐起!
。▓D:2015年9月3日,在抗戰(zhàn)勝利70周年閱兵儀式上,老兵方陣格外引人注目。這群來自昔日八路軍、新四軍、東北抗聯、華南游擊隊和當年國民黨軍隊的抗戰(zhàn)老兵,平均年齡90歲,最年長的102歲。)
反觀如今的香港,在一些暴徒肆虐的背后,許多人都反思,是否是通識教育出了問題?割斷歷史血脈、解構祖國英雄的結果,就是割斷了一個人、一個地方的文化血脈與民族認同。
如果說忘記歷史意味著背叛,那么,忘記英雄,會讓一個民族失去靈魂。
“今天,中國正在發(fā)生日新月異的變化,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加接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實現我們的目標,需要英雄,需要英雄精神!绷暯娇倳浀脑,字字發(fā)人深省。
英雄,昨日,你用血肉之軀保護我們的家國,今天,讓我們用法律武器捍衛(wèi)你!更好地捍衛(wèi)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