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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女“綁”兒子騙錢 案發(fā)被捕判刑9個月

2008年01月15日 11:06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1月15日消息 據(jù)臺媒報道,臺屏東縣28歲女“癮君子”林某,先把兒子寄放到朋友家,再虛構兒子被綁架向母親求助,指綁匪欲索取贖金1萬元(新臺幣 下同)。林母為了孫子安危向臺警方報案,破案之后才知是騙局。臺屏東地方法院依恐嚇、誣告罪,判處林某有期徒刑9個月。

  林某吸毒成癮,欠下不少債務,為了買毒品向母親要錢被拒絕,去年7月3日先將4歲幼子帶到長治鄉(xiāng),托不知情的朋友陳某照顧。再編造兒子遭歹徒綁架勒索1萬元,哭求并恫嚇她的母親說,兒子被3、4名歹徒擄走,若不給錢會被撕票。

  母親不疑有他,由家人陪同向臺警方報案并備好1萬元,準備交給女兒付贖金。但警方察覺有異,認為贖金只要1萬元不合常理,迅速掌握案情,帶回被林某指為綁匪、綽號“阿豐”的男子,但一干被指控涉案者全否認犯罪,案情看似膠著當晚卻出現(xiàn)重大轉(zhuǎn)機。

  陳某因“人質(zhì)”喊餓,加上林某遲遲未前往住處接小孩,陳某索性送小孩回林某家。才到林某家門口就被埋伏的警察逮捕,連同“人質(zhì)”一起審問,才證實確實是一場騙局,陳某莫名其妙變成“綁匪”,幸被警方識破還其清白。

  臺屏東地方法院審理終結(jié),法官認為林某為清償買毒欠款,竟虛構綁架勒索事實,向母親恐嚇,并向警方誣告他人綁架勒索。但未使用任何暴力手段,且被捕后認罪態(tài)度良好,兩罪合判有期徒刑9個月。(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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