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月31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319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以下簡稱“真調會”)今天公布總結報告,召集委員王清峰說,由于任期與第6屆“立委”相同,在任期最后一天建議“立法院”將“國會調查委員會”常態(tài)化,制訂“藐視國會罪”或“偽證罪”,并建置“訴愿審議委員會”等,盡速修正“真調會條例”。
2004年3月19日,距離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選舉投票不到24小時,陳水扁競選時離奇遭2顆子彈襲擊,選舉步調被打亂。次日,陳水扁以微弱優(yōu)勢取勝。2004年10月“真調會”成立,但其調查屢遭臺當局不配合,后其部分條文又被認定“違憲”,致使“真調會”形同空殼。
王清峰等“真調會”委員上午舉行記者會,公布“319槍擊事件”總結報告、“319科學啟示錄”及“319游行現(xiàn)場”3D動畫等資料!罢嬲{會”總結報告指出,槍擊事件疑點重重,包括一槍兩彈有疑問;扣案子彈非唐守義集團所制造;彈道重建、槍擊熱區(qū)及彈殼位置相互矛盾;陳義雄非意外落水也非自殺;以槍擊事件唬弄人民操弄選舉;及未經(jīng)審判,檢察官即論斷陳義雄犯罪,侵犯人權等。
王清峰認為“真調會”缺乏強制相關機關及關系人配合調查之后盾,致調查發(fā)生許多困難。王清峰建議,臺灣“立法院”應將“國會調查委員會”常態(tài)化,對不配合調查者,授權“調查委員會”得直接課以行政罰鍰或其它強制處分之權利。另外,制訂“藐視國會罪”或“偽證罪”,對不配合調查或為虛偽陳述者,分別負適度之刑責;并建置“訴愿審議委員會”,確保受處分者之救濟權利。
王清峰還說,“立法院”應將偵辦“319事件”涉有違失人員移送“監(jiān)察院”彈劾,并移請臺灣“最高法院檢察署”偵辦;要求“最高法院檢察署”重新調查“319事件”及被指為兇手的陳義雄命案;繼續(xù)追查“319事件”的真相。(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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