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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長涉工程弊案300萬交保 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2008年10月05日 08:10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民進黨籍嘉義縣長陳明文。臺灣《聯合報》資料圖片

  中國臺灣網10月5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嘉義檢調偵辦民雄污水下水道工程弊案,昨天聲請羈押民進黨籍嘉義縣長陳明文與涉案廠商賴文正,經嘉義地方法院合議庭裁定,陳明文以300萬元(新臺幣,下同)交保候傳,賴文正以150萬元交保,兩人都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

  報道稱,陳明文因涉嫌泄漏工程底價,讓特定廠商賴文正以低于底價20萬元的6.5480億元得標,前天被檢調搜索、傳喚到案后,嘉義地檢署檢察官昨天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

  嘉義地方法院于昨天上午9時開庭后,由審判長沈福財、法官許兆慶、馮保郎組成合議庭,一直庭訊到下午2時,才由三位法官評議,直到晚間6時才裁定交保候傳。(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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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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