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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軍兩上校因收受賄賂遭判重刑

2009年05月04日 19:03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5月4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廣新聞”報道,臺軍后備司令部后勤處采購組長鐘永祥(臺軍上校),以及臺軍軍備局工程營產(chǎn)中心副組長王宗德(臺軍上校),因?yàn)檫`法收受賄賂,并將臺軍軍事采購和工程招標(biāo)文件交付給工程掮客,今天遭到臺灣“高等軍事法院”重判,兩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及8年。

  報道稱,板橋地檢署在偵辦工程掮客林治崇案的時候,發(fā)現(xiàn)臺軍后備司令部和軍備局有人涉嫌提供林治崇臺軍方的采購和工程招標(biāo)文件數(shù)據(jù),甚至還牽扯出臺軍后備司令部中將副司令袁肖龍疑似透過林治崇,試圖以買官方式晉升上將,以及袁肖龍私下勒索鐘永祥,要鐘永祥幫他“弄五十萬”的案外案。

  鐘永祥和王宗德分別在去年底和今年初遭到起訴,分別求處15年及12年有期徒刑,臺灣“高等軍事法院”今天將兩人依照違背職務(wù)收受賄賂等罪嫌,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2年及8年。至于袁肖龍涉案的部分,則已經(jīng)由板橋地檢署起訴。

  臺軍方再度強(qiáng)調(diào)肅貪查弊的決心,只要有不法事證,不論涉案人員身分、層級,一律究辦到底,絕不寬縱,臺軍方呼吁涉案軍職人員及時自首,才能獲得寬免。(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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