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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審查小組成員傾向中常會討論陳水扁再入黨案

2009年06月08日 06:44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6月8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民進黨再入黨審查小組訂6月10日審查陳水扁再入黨案,小組成員中常委蔡憲浩、羅文嘉傾向在無共識下,應送中常會討論。民進黨副秘書長洪耀福則表示,程序上沒問題。

  民進黨再入黨審查3人小組成員包括:召集人高雄縣長楊秋興及蔡憲浩、羅文嘉。羅文嘉昨天上午受訪表示,3人小組審查黨員再入黨案,若屬常態(tài)性的入黨案,只要程序合法,入黨案多半會通過,但陳水扁再入黨一案情況比較特殊。

  羅文嘉說,若將陳水扁再入黨案視為常態(tài)性入黨案,只要程序沒問題,就應該讓案子通過,陳水扁可重回民進黨;若是基于政治考慮,3人小組沒共識,應送中常會討論,等黨內(nèi)形成共識后再作處理。

  蔡憲浩也認為,陳水扁擔任過兩屆臺灣地區(qū)領導人、民進黨主席,處理陳水扁再入黨案,黨內(nèi)應先有共識,他主張,3人小組若無共識,應擴大由中常會討論。

  洪耀福受訪則表示,再入黨審查3人小組名單,由每屆黨主席向中常會提出,獲中常會授權可直接處理黨員再入黨案,如果3人小組認為陳水扁再入黨案應擴大由中常會討論,程序上,3人小組應先將案子送回中常會,中常會才能展開討論。

  洪耀福表示,陳水扁再入黨案擴大由中常會討論,程序上并沒有問題,要看3人小組6月10日開會后怎么決定。

  陳水扁因未誠實申報競選結(jié)余款并匯款海外一案,去年10月9日民進黨廉政委員會裁決,陳水扁雖已完成退黨程序,但未來若相關案件一審判決有罪時,民進黨中央應等同除名方式處理。陳水扁批評這項裁決是害怕他再回民進黨,要永遠切割他,不公平。民進黨臺北市黨部5月5日通過陳水扁申請重回民進黨案,民進黨也決定受理。(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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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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