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合照”謊言被戳穿 扯落邱毅假發(fā)男子被判5個月

2009年06月08日 18:59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6月8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等媒體報道,臺灣臺南陳水扁支持者黃永田,去年12月間在臺“監(jiān)察院”門口扯下國民黨籍“立委”邱毅假發(fā)。臺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判處黃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天1000元新臺幣。

  邱毅去年12月15日到臺“監(jiān)察院”提出檢舉,黃永田知道后,在現(xiàn)場等候邱毅,等到邱毅準備離開時,見邱毅附近沒有人阻擋,慢慢移動到邱毅身后,迅速以右手強行摘取邱毅頭頂?shù)募侔l(fā),當場被警察制止并被逮捕。

  黃永田在審判中辯稱,他想與邱毅合照,但是之前邱毅在電視上說自己的頭發(fā)是真的,可是有人說是假發(fā),因此他才出手想摸摸看邱毅的頭發(fā)是不是真的,但是旁邊的警員誤以為他要攻擊邱毅,出手拉他左手制止,才導致他的右手拉下邱毅的假發(fā)來。

  判決書指出,黃永田沒有辦法舉出當天是誰要為他拍照,因此認定黃永田的說詞不足采信。法官并認為,黃永田未經邱毅同意,以徒手強力拉扯的強暴手段,摘取邱毅的假發(fā),妨害邱毅行使維護其個人外觀形象的自由權。

  判決書指出,黃永田犯后未能自我反省,坦承犯行后又飾詞卸責,犯后態(tài)度不佳,也沒有向邱毅道歉與達成和解。因此依強暴防害人行使權利罪,判處他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再上訴! 。ㄔ迄i)

:
    關于我們 | 本網動態(tài)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lián)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