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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稱陳水扁曾匯出191萬美元 卸任后欲離開臺灣

2009年06月25日 15:43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臺北地方法院25日傳吳澧培與陳水扁對質(zhì)。來源:臺灣“今日新聞”

  中國臺灣網(wǎng)6月25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臺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以證人身份傳喚前陳水扁辦公室資政吳澧培,厘清陳水扁家海外密帳事宜。吳澧培表示陳水扁先后分4筆匯款共191萬多美元到他提供的4個賬戶,并稱陳水扁曾問過“美國在臺協(xié)會”臺北辦事處長楊蘇棣,并獲得“卸任后離臺沒有問題”的答復(fù)。

  報道稱,去年在陳水扁家海外密帳遭凍結(jié)的敏感時刻,陳水扁突然表示要匯款200萬美金給吳澧培,幫助推動所謂的“外交”。吳澧培證稱,在他與陳水扁接觸時,陳水扁雖沒有提出具體的出境計劃,但希望卸任后“到海外為臺灣發(fā)聲”。

  吳澧培說,當(dāng)時陳水扁稱有一筆他人捐款約美金200萬元,希望匯給他協(xié)助搞“外交”。之后吳澧培提供賬號,陳水扁于去年2月22日先后分4筆匯款共191萬多美元到他提供的4個賬戶。

  陪席法官吳定亞質(zhì)疑,既然要在美國做“外交”,錢為何不直接匯往美國?是否要規(guī)避美國法律針對大額匯款必須報備的規(guī)定?吳澧培答,由于要從事的是“外交”工作,美國一定有人不喜歡這樣的事。

  吳澧培說,他收到這筆匯款后,并沒有懷疑過資金來源。他稱自己不是陳水扁的親信,陳水扁不會透過他去洗錢,如果懷疑資金來源,他也不可能幫陳水扁做事。(羅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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