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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今出庭進行提示卷證程序 拒答審判長問題

2009年07月23日 11:39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7月23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公務機要費等案,今天進行陳水扁提示卷證程序。審判長蔡守訓詢問對相關卷證是否有意見,陳水扁都拒絕回答。

  臺北地方法院從今年1月審理扁案,先后完成主要被告的證人詰問,并陸續(xù)進入提示卷證階段;完成提示后,展開言詞辯論;言辯終結,合議庭就會訂宣判期程。

  合議庭本周進行提示卷證程序,20日及21日分別傳喚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及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主任林德訓到庭,并訂定言詞辯論庭期;合議庭上午首度提訊在押的陳水扁,進行提示卷證程序。

  針對審判長蔡守訓詢問有關對前陳水扁辦公室專員陳鎮(zhèn)慧等被告的證詞是否有意見時,陳水扁都拒絕作答,不愿表示意見。公設辯護人曾德榮與公訴檢察官則指出,待言詞辯論時再表示意見。法庭上僅有蔡守訓提問及書記官打字的聲音,其余人都保持沉默。(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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