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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遭判刑8個月沖擊新職 陳敏薰聲稱定會上訴(圖)

2010年02月04日 11:09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前101董事長陳敏薰因偽證案被判刑8個月。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中國臺灣網(wǎng)2月4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在陳水扁家偽證案判決中,二審遭判刑8個月的陳敏薰,月前才南下出任高雄義大皇冠假日飯店董事長,二審結(jié)果對她的新職沖擊甚大,對此陳敏薰律師對判決表示不服,聲稱一定會上訴。

  陳水扁家委任律師則都表示能夠接受,對未獲緩刑感到有些遺憾。吳淑珍、陳幸妤、趙建銘的律師林志忠表示,當初上訴就是希望能獲減刑,二審刑期已比一審減掉一半,惟遺憾的是仍被判刑不得緩刑;是否會再上訴或聲請服社會勞役,仍要討論后才能決定。陳致中律師葉大慧表示,這樣的結(jié)果很持平,他還能接受,上訴三審或聲請社會勞役,他將與陳致中商量后再決定。

  陳敏薰的律師莊國明對陳敏薰被判刑8個月,未獲緩刑感到失望,在受訪時強調(diào)一定會提上訴。(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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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劉海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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