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6月11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特偵組偵辦319槍擊案,檢察官越方如日前以“被害人”及證人身份,到臺北看守所就訊臺灣地區(qū)前領導人陳水扁。據(jù)報道,陳水扁在沒有律師陪同之下侃侃而談,為時約3個小時。
越方如在檢察事務官的陪同下,于6月8日下午2時30分開始進行訊問,直到傍晚才結束。對于檢察官的提問,陳水扁知無不言,并強力抨擊有關外界“自導自演”的說法。
臺北地方法院于8日下午3時宣判陳水扁所涉及的“機密外交款”案。不過,由于陳水扁當時正就319槍擊案接受訊問,無法第一時間獲悉自己首度被判無罪,直到檢察官傍晚離開后,才透過廣播知道這個消息。
臺檢方特偵組于2007年4月間成立后,立即分案重新偵辦319槍擊案,陸續(xù)訊問過數(shù)十位與案情相關人士,包括涉嫌提供改造手槍給疑似槍手陳義雄的黃維藩、旅美刑偵專家李昌鈺,以及另一名“被害人”、前臺灣地區(qū)副領導人呂秀蓮。
319槍擊事件,發(fā)生在2004年3月19日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選舉投票日的前一天下午,是針對時任臺灣地區(qū)正副領導人陳水扁與呂秀蓮的槍擊事件。事件由臺灣“檢察署”及陳水扁當局“刑事警察局”結案,認定319槍擊事件開槍的嫌犯為已自殺身亡的陳義雄。由于此事發(fā)生在2004年臺灣“大選”投開票日的前一天,引起巨大的政治爭議空間,成為了臺灣近年最大的迷團。(中國臺灣網(wǎng) 張辰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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