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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柚子行賄 臺灣高雄一里長參選人遭判刑兩年

2011年01月20日 14:05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1月20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廣新聞網(wǎng)”報道,去年底的臺灣五市(臺北市、新北市、大臺中市、大臺南市、大高雄市)市長、市議員及里長“三合一”選舉中,高雄市一葉姓里長參選人,送價值700元(新臺幣,下同)的一箱柚子給選民,被檢察官依賄選罪起訴。日前,高雄地方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剝奪公權(quán)4年。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俊力今天(20日)表示,這是高雄三合一選舉中,第一位被判刑的參選人,足以給心存僥幸的其他參選人提醒。據(jù)悉,葉姓里長參選人親自且通過樁腳送柚子禮盒行賄,而幫他行賄的樁腳則判刑1年零8個月,緩刑4年,剝奪公權(quán)3年,并罰款15萬元。(中國臺灣網(wǎng)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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