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jīng)貿(mào)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國臺灣網(wǎng)  >   新聞中心  >   本網(wǎng)快訊  >   正文

當街26刀刺死女友 臺一男子判賠622萬(圖)

2011年11月16日 08:01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潘男不甘林姓女友情人節(jié)前提分手,當街刺26刀奪命。圖片來自臺媒

潘男不甘林姓女友(小圖左)情人節(jié)前提分手,當街刺26刀奪命。圖片來自臺媒

  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16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去年,新北市一潘姓男子不滿林姓女友在七夕情人節(jié)當天提議分手且避不見面,竟先到警局提告逼迫女方出面,再當街持刀狂刺林女26刀致死。今年8月,臺北士林地院依殺人罪判潘男15年徒刑,林女父母并提出附帶民事賠償,法官昨判決這名恐怖情人須賠償622萬(新臺幣,下同)余元。

  報道稱,潘男曾在臉書上自稱把妹無往不利,是個“千人斬”(高手)。去年8月25日,他因不滿林女選在情人節(jié)前夕要求分手,挽回不成竟以林女侵占其隱形眼鏡、生理食鹽水等物為由報警,林女前往派出所說明時,潘男則騎助力車在警局前堵人。

  雙方在新北市汐止忠孝東路旁爆發(fā)口角后,潘男竟拿出利刃,當街狂刺林女26刀致死,還對著目擊者怒吼:“誰靠近我就殺誰!”檢警驗尸時,發(fā)現(xiàn)潘男幾乎刀刀刺穿林女身體,顯見當時下手之兇狠,將他求處死刑。 

  潘男犯案后曾試圖與林女家屬和解,但礙于經(jīng)濟能力無法完成,法官因此認為他與一般無故或貪財草率殺人者不同,仍有重新教化的可能,依殺人罪酌減輕判15年,褫奪公權10年;但檢方無法接受判決已上訴。 

  據(jù)臺媒了解,去年過世時年僅19歲的林女,是父母各自再婚后的獨生女,林女遇害后父母兩人哀痛欲絕,因此依島內(nèi)民眾平均壽命及消費支出,各向潘男(24歲、在押)求償246萬及376萬元的精神慰撫金與喪葬費等。開庭時,潘男對自己犯行相當坦然,對求償金額沒有任何異議地說:“我都同意!狈ü儆谑侨~判準。(中國臺灣網(wǎng) 劉海偉)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于我們 | 本網(wǎng)動態(tài) | 轉(zhuǎn)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lián)系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wǎng)安備110102003391
    網(wǎng)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219號
    中國臺灣網(wǎng)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