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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起抗告 臺灣“高等法院”裁定李宗瑞禁見

2012年08月24日 23:14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8月24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bào)道,被控下藥性侵與偷拍性愛光盤的李宗瑞,今天凌晨遭收押但未禁見,臺檢察官提起抗告后,臺灣“高等法院”自為裁定,李宗瑞禁見。

  李宗瑞逃亡23天后,昨天晚間向臺北地檢署投案,檢察官今天凌晨以涉犯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等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事實(shí),向臺北法院聲押李宗瑞獲準(zhǔn),不過未禁見。檢察官不服,提起抗告。

  臺灣“高等法院”晚上由值班法官評議后,撤銷李宗瑞未遭禁見部分,自為裁定,李宗瑞禁見并禁止通信。(中國臺灣網(wǎng)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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