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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特偵組對林案提抗告 法院將決定是否維持原處分

2012年10月27日 15:18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27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檢方特偵組不服臺北地方法院讓臺當局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交保,昨晚提準抗告。臺北法院今晚要決定維持交保處分或重開羈押庭。

  林益世25日遭臺檢方特偵組起訴貪污,移審臺北地方法院后,法官同意新臺幣5000萬元(新臺幣,下同)讓他具保停押。林家26日晚間籌足保金。林益世獲釋前,法官當庭警告他,絕對不可有任何試圖湮滅、偽造證據(jù)或勾串證人的念頭,只要違反任何一項交保規(guī)定,立即沒收保釋金。

  林益世昨晚辦妥具保停押后,與妻子彭愛佳十指緊握,不發(fā)一語離開臺北地方法院,驅(qū)車先到彭愛佳娘家,再返回臺北巿八德路住處。林益世今天起也必須每天到戶籍所在的臺北市中侖派出所報到。

  不過臺檢方特偵組不服法院交保決定,認為林益世仍有羈押必要,昨天傍晚向法院提起準抗告。臺北法院經(jīng)分案,由法官葉力旗組合議庭,決定是否撤銷交保處分。

  有關人士指出,依照實務經(jīng)驗,院方收案后的24小內(nèi),將作出新的裁定,因此在今天晚間7點前,裁定結(jié)果就會出爐,若駁回檢方準抗告,林益世可繼續(xù)具保停押。但若撤銷交保,就必須再由原本決定交保的承審法官重開羈押庭,決定是否羈押。(中國臺灣網(wǎng)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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