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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民意代表津貼應區(qū)分待遇及費用

2012年10月30日 22:28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30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臺灣“立委”福利津貼浮濫引發(fā)批評。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今天表示,“立委”津貼應區(qū)分“待遇”與“費用”,待遇是與生活相關,費用則是因職務而產生的開銷,應該要“公款公用、實報實銷”。

    馬英九說,“立委”津貼應以“正當性、合理性”為前提,進行逐項檢討,這絕對有必要。

  馬英九在國民黨“中山會報”上聽取“立法院”黨團政策會執(zhí)行長林鴻池報告“改革‘立委’補助津貼方案”。馬英九也請當局行政部門將性質類似的支出,提供給“立院”黨團參考。(中國臺灣網(wǎng)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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