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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大陸茅臺原料充臺灣茅臺 臺民代批臺酒搞走私

2013年06月06日 14:47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趙天麟批評臺酒違法進口是走私行為(圖片來自“中廣新聞網(wǎng)”)

  中國臺灣網(wǎng)6月6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廣新聞網(wǎng)”報道,民進黨“立委”趙天麟今天根據(jù)資料指出,臺灣煙酒公司(臺酒)以伏特加名義,違法進口貴州迎賓酒廠的茅臺醬香酒液,制成后再以臺灣茅臺名義出口大陸。他批評臺酒違法進口是走私行為,要求相關(guān)部分必須接受調(diào)查。

  臺灣出品的茅臺酒出口到大陸,不僅價格具有優(yōu)勢,甚至貼近大陸地道的茅臺酒香。民進黨“立委”趙天麟指出,臺灣出口的茅臺酒,如果全數(shù)賣完,獲利高達24億元(新臺幣,下同)。

  雖然很有市場,不過趙天麟?yún)s爆料,臺灣出口的茅臺成分,竟然是臺灣的玉山高粱再加上來自貴州的茅臺醬香酒液。趙天麟還說,臺酒知道“谷類酒”不能進口,所以就以“伏特加”名義闖進臺灣,批評是走私案件。

  趙天麟認為,臺酒不應該為了牟利,就傷害臺灣農(nóng)民,甚至進口貴州茅臺混加臺灣高粱,再欺騙大陸消費者說是來自臺灣的茅臺酒。他要求,臺當局“財政部”與臺酒相關(guān)人員必須停職接受調(diào)查。(中國臺灣網(wǎng)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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