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wǎng)10月1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前“消防署長”黃季敏的兒子黃郁升,因涉及父親貪瀆案遭通緝,昨(30)日下午在航警局臺北分局策動下,從福州搭機返臺,一下飛機就被航警逮捕。因他的護照已被注銷,經(jīng)補辦相關(guān)證明文件后,由航警局解送臺北地檢署歸案。訊后檢察官諭知20萬元(新臺幣,下同)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和出海。
黃季敏等人涉嫌臺“消防署”2002年至2006年度采購防災救難器材收受賄賂弊案,臺北地檢署去年12月間偵查終結(jié),認定黃季敏在9件標案收受1924萬元賄款,依貪污等罪將他起訴。
檢調(diào)并查出,黃季敏疑似匯了數(shù)千萬元到大陸給他兒子黃郁升,懷疑黃季敏利用購買黃金洗錢外,還通過地下匯兌管道把錢匯往東京及大陸置產(chǎn)藏匿,將黃郁升列為共犯。但他案發(fā)后滯留大陸等地,多次傳喚未到,遭北檢發(fā)布通緝。(中國臺灣網(wǎng)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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