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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法務(wù)部門:臺北捷運車廂殺人案兇嫌可判死刑

2014年05月22日 10:05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5月22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法務(wù)部政務(wù)次長”陳明堂今天說,捷運車廂殺人案兇嫌鄭捷以傷害罪和殺人罪移送,將來要看起訴后法院判決,最高可判死刑。

  臺灣“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午初審?fù)庖郾O(jiān)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明堂在會議開始前受訪時做上述表示。媒體也提及犯嫌是否有悔意?陳明堂說,目前不了解是否有悔意,法院已在上午6時裁定收押鄭捷。(中國臺灣網(wǎng)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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