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高曉松在北京市公安交管局東城交通支隊候問室。 5月9日晚,音樂人高曉松駕車在北京發(fā)生交通事故。經酒精檢驗,高曉松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243.04毫克,已構成醉酒駕車行為。 新華社記者 李文 攝
“9日晚22時30分許,著名音樂人高曉松因酒后駕駛,造成四車追尾。經檢測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43.04毫克,超過醉酒駕車標準3倍。交管部門表示,根據(jù)高曉松的酒精檢測結果,其已經構成醉駕行為,將面臨1-6個月的拘役處罰,同時會被處以吊銷駕照的行政處罰”……
一段標準意義上的新聞導語,卻幾乎用這簡短得不能再簡短的字數(shù),宣告了太多人青春的散場。
那是因為那年夏天的吉他聲曾經在校園里一次次拂過廣播站外的榕花樹,在《睡在我上鋪的兄弟》的歌聲里學著抽煙,在《流浪歌手的情人》旋律中想象流浪。當然還有萌動的愛情,淡淡的喜歡或憂傷……所有屬于少年的“強說愁”,所有屬于那段青蔥歲月的青澀時光,都在那年的夏天里因一種叫作“校園民謠”的曲子而分外響亮。
于是它們就這樣刻進了生命里的一段時光,于是它們與那些單純得像牛仔褲白襯衣一樣的青春成為無法抹掉的記憶。在那白衣飄飄的年代里,我們還能不為了物質與實惠而多情傷感,還能在戀戀風塵里寫出模范情書。
而高曉松,就如此與我們的這段記憶、這段時光發(fā)生了不可分割的關聯(lián)。正因如此,即使時光流逝,當年坐在校園草地上彈吉他的年輕人成了“圈里人”,即使清瘦的臉龐跟肚子不斷膨脹,最后成了年輕時最為反感的模樣;即便粗糙的生活打磨掉當年的那些風花雪月,但高曉松,卻仍舊能夠憑著當年的吉他聲,以一種有關青春的姿態(tài),回旋在這個越來越世俗的世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