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午9時30分,身材只有1.58米的“故宮大盜”石柏魁,身穿橘黃色和灰色相間的囚服,被兩名高大魁梧的法警帶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法庭。在走向被告席的時候,石柏魁的眼神掃過旁聽席似乎有所期盼,但讓他失望的是,旁聽席上坐滿了記者,他的家人沒有一個到場。
石柏魁1983年出生于山東菏澤市曹縣倪集鄉(xiāng)高樓行政村,父母都是農(nóng)民。石柏魁先后在內(nèi)蒙古、北京干過多份工作。打工期間,他很少和家人聯(lián)系。石柏魁的哥哥說,弟弟出事的消息,是同事在網(wǎng)上看到后轉(zhuǎn)告他們的。
據(jù)石柏魁的家人介紹,石柏魁以前摔傷過骨頭,平時站著腰都疼,并且他還怕高。而就是這位腰不好、怕高的石柏魁,卻避開了故宮的防盜系統(tǒng),偷走了故宮里的9件展品,并且順利地翻過了故宮的高墻逃脫,這讓家人至今都百思不得其解。
石柏魁的辯護(hù)律師黃長勇告訴記者,19日的宣判現(xiàn)場,石柏魁的父母沒有到來,除了覺得不光彩外,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們確實承擔(dān)不起往返曹縣和北京的路費。
19日的宣判時間并不長,在法官宣讀判決的時候,石柏魁緊握著雙手,眼神里滿是緊張。主審法官在念完判決書的主體部分后,宣布了對石柏魁的判處結(jié)果: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3年,并處罰金13000元。前后歷時不到10分鐘,隨后,面無表情的石柏魁就被法警帶出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