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下旬,有夫之婦張梅突然失蹤。警方調查后發(fā)現(xiàn),張梅已經遇害,而兇案的背后,竟是一個“癡情男”因不能獨占“紅顏知己”而引發(fā)的殺人拋尸案。更讓人不敢相信的是,兇手李曉將情人張梅殺害后藏尸于家中,后被妻子無意中發(fā)現(xiàn),面對丈夫的下跪、懺悔,妻子選擇了沉默。不僅如此,在之后拋尸毀跡的過程中,李曉的妻子,甚至連女婿都一起成了他的幫兇。
有婦之夫遇紅顏
1956年出生的李曉在南通做鋼筋生意,妻子何芳經營一家美發(fā)店,夫妻倆生活雖算不上富裕,但也其樂融融。
2012年春節(jié),李曉在一個牌局上認識了張梅。已過不惑之年的張梅是南通市區(qū)人,20歲時就結婚生子,丈夫周偉忠厚老實。當時,李曉就對張梅一見傾心,頻頻向張梅獻著殷勤。不久,二人便成為情人。
2012年10月的一天晚上,李曉騎車鍛煉時猛然發(fā)現(xiàn)張梅與一個40多歲的男人依偎在一起,頓時血往上涌,想都沒想,騎車就向男子撞了過去。原來,男子名叫陳俊,是一家商貿公司的職員,兩年前,已有妻室的陳俊與張梅成為情人。
同年12月的一天傍晚,李曉守在陳俊公司門前,見陳俊下班出來,立刻騎車加速沖了過去。陳俊手臂被電動車車把撞了個正著。“我再次警告你,張梅是我的女人,離她遠點。”李曉惡狠狠地說道,隨后揚長而去……
兩次遭遇李曉攻擊,陳俊“知趣”地選擇了“隱退”。
遭遇情敵陷冷戰(zhàn)
逼退了陳俊,李曉暗暗得意。然而,他沒有想到,張梅的情人并不止一個,還有一個名叫張飛的男人,與張梅相好了十多年。李曉心中有種說不出的惱怒,為讓張梅只屬于自己,他開始了一系列瘋狂的舉動:深夜砸了張飛家的窗戶;偷了張梅的身份證,以免她在外與別的男人開房……然而,李曉的行為,換來的是張梅的厭棄,她開始漸漸疏遠李曉。
一天晚上,他無意撞見張梅與一男子在看戲。李曉將男子打傷。隨后,三人被帶到派出所。張梅稱大家都是朋友,一點誤會而已。民警進行了調解,最終,李曉賠了400元。
很快,李曉爭風吃醋打傷人驚動派出所的事件,在當?shù)仫L傳,妻子何芳得知后,又傷心又生氣。夫妻倆大吵一架后,陷入冷戰(zhàn)。
一怒之下動惡念
2014年8月17日,李曉決定和張梅分手,但他不甘心,想要回為張梅買的那些價值不菲的金銀首飾。
當晚,李曉將張梅約至家中,要求張梅還首飾。被拒后,氣急敗壞的李曉將張梅抵在墻上,死死掐住其脖子,直至對方癱軟在地沒了聲息,他仍按著張梅的頭部向地面猛擊,又用一根鋼筋猛砸張梅頭面部數(shù)下。
見張梅已死,李曉摘下了其身上近3萬元的首飾。此時已是晚上8點,妻子即將下班回來,李曉急忙將尸體拖到儲物室藏匿,準備找機會再處理。
次日中午,妻子何芳在收拾家務時,意外發(fā)現(xiàn)張梅的尸體,嚇得魂飛魄散,立刻打電話給正在上班的李曉。李曉趕回家,“撲通”一下跪在妻子面前,說出了真相,向妻子懺悔,并將那些首飾交給了妻子。
何芳幽怨地看著共同生活了30多年的丈夫,半晌,她默默地轉身下樓,將首飾藏匿于自家車庫。
當天凌晨1點,李曉將張梅尸體裹好后,叫醒正在睡覺的女婿胡可,讓他起來幫著運送東西。胡可睡眼惺忪地看著被包裹的尸體,大吃一驚,可他沒敢多問,隨后,翁婿倆將尸體抬到車上,運至南通市港閘區(qū)天生路的一處窨井,扔了下去……
水落石出悔移情
張梅失蹤后,丈夫周偉和兒子周軍四處尋找無果,無奈報警。
警方隨即展開調查,鎖定李曉有重大嫌疑。9月6日,警方在李曉家中將其抓獲。根據(jù)李曉的指認,警方找到張梅的尸體。經法醫(yī)鑒定,張梅的死因不排斥口鼻頸部受機械性暴力致窒息或頭面部受機械性暴力致顱腦損傷死亡。
2015年6月30日,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曉因怨恨張梅跟他人交往,欲斷絕情人關系并索回部分首飾遭拒而殺害張梅,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被告人胡可幫助李曉毀滅犯罪證據(jù),其行為構成幫助毀滅證據(jù)罪。被告人何芳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窩藏,其行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告人胡可、何芳歸案后均能如實供認自己的罪行,均系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二人能積極補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可酌情從輕處罰。何芳犯罪情節(jié)較輕、有悔罪表現(xiàn)、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可對其適用緩刑。
綜上,南通中院以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被告人李曉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被告人胡可犯幫助毀滅證據(jù)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何芳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