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男孩王某(化名)等公交時,遭到“癮君子”陳某猥褻。出于害怕,王某沒敢反抗,回家后才打電話報警。近日,南京秦淮法院從重判處陳某有期徒刑6年。
“癮君子”猥褻男童獲刑6年
今年8月,被告人陳某在武定門公交車站,趁未滿14歲的被害人王某等公交車之際,將手伸入被害人內褲中,通過摳摸的方式對其進行猥褻。王某因畏懼并未劇烈掙扎,而是任由陳某猥褻。案發(fā)時,公交車站周圍一直有人員走動,但均未發(fā)現(xiàn)陳某的行為。后王某趁乘車之際逃離,回家后打電話報警。
公安機關通過分析王某的描述及查詢公交車站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陳某在一個月前曾因為在公交車上摸另一男孩,被公安機關調查過,故前往陳某家中將其抓獲。經查,陳某是一名吸毒人員,曾因搶劫、販毒被判處有期徒刑,出獄后的時間也大部分在戒毒所度過。
今年11月,陳某被以猥褻兒童罪提起公訴后,檢方當庭播放了公交車站的監(jiān)控。從監(jiān)控中可以看到,陳某在公交車站看到王某后,上前和王某搭話。王某稱,當時陳某說他穿的鞋子不錯,并自稱是健身教練,要給王某量腰圍,隨后從后面將王某雙手抱住,不讓王某逃脫,并對王某下體摳摸三次,并導致王某生殖器被抓傷。陳某看到自己的惡行后,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合議庭評議認為,被告人陳某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且造成受害兒童身體受傷,屬于情節(jié)惡劣,應從重處罰,遂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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