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牌網(wǎng)約車不是篡改相關信息并包裝成合格網(wǎng)約車那么簡單,其整個灰色鏈條上各個幫兇的行為都是違法的,面臨著巨大風險
常坐網(wǎng)約車的乘客可能會遇到這一幕,系統(tǒng)顯示接單的是這輛車,可來的卻是另一輛車。對方的解釋多是“今兒限號換了一輛車”“換車了系統(tǒng)沒改過來”等。事實上,這些車里面有一部分為“改牌車”。而一條以收售公民個人信息為支撐、利用網(wǎng)約車平臺審核漏洞“改牌做號”的網(wǎng)絡黑產(chǎn)繼而浮出水面。在做號者看來,沒有買不到的個人信息。而一些網(wǎng)約車平臺標榜對司機進行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三證驗真和背景審查,在做號人看來,幾乎形同虛設(5月17日《新京報》)。
從報道可知,那些改牌網(wǎng)約車鉆了平臺審查方面的漏洞,將不符合條件的車輛或司機通過各種手段包裝為“合格產(chǎn)品”,進而獲取網(wǎng)約車資格并以此營利。殊不知,改牌網(wǎng)約車灰色鏈條上的各個幫兇都應該承擔法律責任,甚至面臨行政處罰和巨額賠償。
眾所周知,政府部門一直對營運車輛尤其是客運類營運車輛實施嚴格管控。網(wǎng)約車新政以來,各地均設置了準入門檻,對車輛和司機作出了要求。未取得相關資質而仍然從事網(wǎng)約車運營的,其實質就是通常的“黑車”,行為人將受到處罰。改牌網(wǎng)約車雖然表面上符合相關要求,但實際上運營接單的卻是“黑車”和“黑司機”。接單者被乘客舉報或者被查獲的話,將面臨數(shù)千元乃至上萬元罰款。而幫人做號的“黃!眲t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其行為違法甚至構成犯罪!包S!睆母鱾渠道買到指定要求的駕駛證、行駛證、個人頭像照片等信息,顯然屬于刑法保護的個人信息。按照相關司法解釋,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此類信息達5000條以上或者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就構成犯罪。由此可見,做號者看似幫助他人做了好事,自己又得了實惠,實則是在刀尖上跳舞,一旦被抓則滿盤皆輸。
尤其是,那些靠駕駛改牌網(wǎng)約車賺取辛苦錢的司機,更面臨著巨額賠償風險。一般來說,營運車輛均購置有交強險和商業(yè)險以應對交通事故帶來的風險。當正常運營的車輛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chǎn)損失的,保險公司或將承擔大部分損失,以此減輕車主和司機責任。然而,由于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的危險程度不同,保險費差別也很大,以家庭自用車輛從事營運,必須及時告知保險公司并增加保費。改牌網(wǎng)約車系非法營運,保險公司不可能按照營運車輛承保,只能按家用車輛承保。所以,非法營運過程中發(fā)生事故的,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只能是車主或司機自吞苦果。
此外,根據(jù)網(wǎng)絡預約出租汽車經(jīng)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平臺需要承擔承運人責任,保證運營安全。平臺應當確保車輛資質合法、安全可靠、具有營運車輛相關保險且線上車輛與實際接單車輛一致,此外還應為乘客購買承運人責任險等相關保險,而改牌網(wǎng)約車顯然不具備這些。那么,平臺就需要為審核不嚴承擔相關責任:一是要承擔行政處罰責任;二是發(fā)生事故造成乘客損失時,可能就乘客損失與實際車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當然,如果有人因貪圖小利,故意將自己個人信息出售給他人供改牌網(wǎng)約車使用,也應對相關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簡而言之,改牌網(wǎng)約車不是篡改相關信息并包裝成合格網(wǎng)約車那么簡單,其整個灰色鏈條上各個幫兇的行為都是違法的,面臨著巨大風險。因此,相關人員還是應好自為之,嚴格按照規(guī)則辦事,少些投機取巧,否則就會得不償失,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作者:史洪舉 原標題:改牌網(wǎng)約車是害人害己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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